计算机使用管理制度
1、机关各办公室所有计算机为固定资产,由党政办公室负责统一登记管理。
2、严禁访问不健康的网站,上网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工作期间禁止使用计算机玩游戏、看影碟、观看影像、实时在线闲聊等。
3、注意计算机用电安全和防火、防潮。
4、未经党政办公室许可,不准擅自增删统一配置的计算机软硬件设备,增删、改动微机的I P地址等软硬件配置;计算机及其附属设备一律不得外借,外来移动存储设备(U盘、移动硬盘、存储光碟等)一律不得接入文印电脑,否则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5、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工作人员不得将密级文件资料上网共享。
6、计算机使用完毕后要及时关闭,切断电源。下班前要关好门窗,以防被盗。因防范不当造成的损失,按照机关管理制度规定进行赔偿。
7、所有办公室计算机所存文件资料要做好备份,同时留好原始文字记录,以防遗失。
8、机关各办公室所有计算机由党政办公室协调专门人员统一进行维修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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