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阳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1、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由全体党政领导组成,党委书记为中心组组长。
2、中心组每年集中学习研讨时间不少于12天,分三段学习,每次3-5天。每段学习根据年度学习计划和组长的有关意见作出专题学习的具体安排。有特殊学习任务时,根据需要增加学习内容和时间。学习计划要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和思想实际,并纳入正常工作安排之内。
3、在安排学习时,坚持做到每次集中学习围绕1至2个专题进行,并把上级部署与本镇实际相结合,把学习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增强理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理论学习更好地为推动全镇的工作大局服务。
4、集中学习必须坚持集中研讨、中心发言制度。努力形成认真学习的风气、民主讨论的风气,积级探索和求真务实的风气,提倡独立思考,鼓励思想创新。
5、集中学习坚持严格的考勤制度,迟到、早退罚款20元/人次,缺席罚款100元/人次,杜绝随意缺席现象。因特殊原因确需请假的,须经组长批准,每人每年参学不少于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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