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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农作物秸秆焚烧工作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5-12-14 10:46

归阳镇人民政府

关于禁止农作物秸秆焚烧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

禁止农作物秸秆焚烧是农村环境和卫生综合整治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市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办每年都对其进行专项督查,并单独评比排名。7月中旬,市政府组织召开了专门工作会议,并下发专门文件,要求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并推进其综合利用,以促进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办拟于8月起,进行每月重点督查。请各村(居)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切实贯彻落实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要成立禁止农作物秸秆焚烧专门工作小组,与包村镇干部一道进村入户,广泛开展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工作。通过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村组联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并将挂包名单和举报电话进行公示,确保焚烧工作无死角。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村(居)要通过召开村组干部会议、发放宣传资料、村头张贴宣传画等形式,集中每年的夏秋收获季节,多层次、多角度地开展形式多样、贴近生活的秸秆综合利用和焚烧宣传教育活动,向广大村民群众,尤其是种植大户,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秸秆利用方式方法及禁烧工作的重要意义,做到家喻户晓、人尽皆知,增强村民的法制观念和环保意识,变被动禁烧为主动利用。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村(居)干部要坚持轮流带班,各组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开展昼夜巡查,及时发现、举报违规焚烧行为,结合实情,建立健全禁止农作物秸秆焚烧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切实从源头上解决根本问题。

四、推广综合利用。各村(居)干部要大力推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措施,多渠道、多形式开发利用农作物秸秆资源,让秸秆“变废为宝”,重点采取“堆沤还田、翻压还田、覆盖还田”等措施推进秸秆肥料化利用,采取秸秆沼气等技术措施推进能源化利用。

镇农办将于8月份起,将禁止农作物秸秆焚烧纳入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范畴,作为每月督查的一项必查指标,实行从重扣分,禁止农作物秸秆焚烧工作情况将纳入年终考评,请各村(居)认真对待。

                                归阳镇党政办      201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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