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济渠道
对行政执法机关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有权向归阳镇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祁东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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