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
根据湘财[2018]109号和祁民发[2019]3号文件精神,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现将今年冬寒春荒生活救助资金9万元的分配及用途明确如下:
此次县民政局下拨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帮助解决全街道受灾群众冬寒春荒生活困难,由县财政通过打卡发放。各村(社区)要根据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管理程序,实行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在村务公开栏公示,确保专款专用。要保障重点,按照受灾群众自救能力分类救助,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因灾救助要优先安排。各村(社区)根据分配任务在2019年1月14日前将救助对象基本信息报送到街道民政办。
祁东县人民政府洪桥街道办事处
2019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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