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东县洪桥街道办事处
印发《洪桥街道2016年度新型农村合作
医疗筹资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街道所属单位、街道机关干部:
为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顺利开展,确保我街道2016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同意,现将《洪桥街道2016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洪桥街道办事处
2015年11月25日
洪桥街道2016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筹 资 方 案
为确保我街道2016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顺利开展,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上级会议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共祁东县委祁东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和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祁委[2006]70号)文件为指导,按照农民自愿、集体扶持、资金安全、手续健全、责任清楚的原则,从实际出发,采取符合农民意愿的收缴办法,积极推进筹资工作,确保2016年度全街道农民参合率达到95%以上。
二、筹资原则
凡户口属洪桥街道的农民均可以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员以户为单位,家庭成员(含外出务工人员)全部参加,不允许有选择性的个别参加。鼓励孕产妇及其家庭为在下年度预产出生的新生儿提前办理参合缴费手续。实行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多方筹资机制。五保户、残疾人(一至四级)参加合作医疗的个人基金由县民政局、县残联从相关经费中解决。鼓励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和民营企业捐助,为本地农民缴纳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部分。
三、筹资标准
2016年,农民个人每人缴纳120元。
四、筹资方法
在农民自愿参加的前提下,由村(居委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小组经办人逐户开具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专用收据,核对该户参合人员档案,修改、补充、填写印发的参合登记册(名字以户口簿为准),将收缴的参合基金及时上缴到街道财政所,财政所核对相符后,汇总存入县财政局合作医疗基金专用账户。五保户、残疾人(一至四级)参合由县民政局、县残联将参合资金划拨到合作医疗基金专用账户。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筹资阶段(2015年11月25日--11月30日):各村(居委会)、组要层层组织召开动员会议,各村(居委会)、组党员干部要深入各家各户发送宣传资料,并用各种方式与外出务工农民取得联系,动员农民积极缴纳个人参合资金,主动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二)集中筹资阶段(2015年11月25日--12月20日):各片片长、包村干部要加强督促、努力做好协调、调度和指导工作,重视发挥村(居委会)干部、组长、党员、企业主和病员户的带动作用。村(居委会)干部、组长要逐户核对,反复上门动员群众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将参合人员张榜公示。
(三)筹资录入制证阶段(2015年12月21日--2016年1月31日):经街道财政所核实各村(居委会)、组的参合农户档案和参合登记表与收据基金相符后,上报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审核无误,由街道定点医疗机构合作医疗办公室将参合信息录入电脑,打印变更参合人员合作医疗证。
六、工作要求
筹资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关键环节,政策性强,任务艰巨。各村(居委会)书记、主任为该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负责本村(居委会)筹资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片负责人、包村干部要加强检查和督导,随时掌握工作进度情况,定期进行信息报送,确保筹资工作任务的完成。
附件:1、洪桥街道2016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任务分配表
2、201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考核办法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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