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洪办〔2021〕12号
关于确定水库大坝安全"三个责任人"
的通知
各村(社区)、小二型水库、街道所属单位:
为了确保洪桥街道辖区三个小二型水库的安全运行,根据洪桥街道办事处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确定"三个责任人":
鱼丫冲水库:行政责任人:宋超星(洪桥街道办事处主任;技术责任人:刘芳娟(洪桥街道水利组组长);管护责任人:石春保(盘龙社区书记)。
金子塘水库:行政责任人:宋超星(洪桥街道办事处主任);技术责任人,刘芳娟(洪桥街道水利组组长);管护责任人,彭友军(益城社区书记)。
砖塘水库:行政责任人:宋超星(洪桥街道办事处主任;技术责任人,刘芳娟(洪桥街道水利组组长);管护责任人,黄中意(云鹤村书记)。
祁东县人民政府洪桥街道办事处
2021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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