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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水库大坝安全"三个责任人" 的通知

来源:洪桥街道     发布时间:2021-04-12 17:39







祁洪办〔2021〕12号

 

关于确定水库大坝安全"三个责任人"

的通知


各村(社区)、小二型水库、街道所属单位:

为了确保洪桥街道辖区三个小二型水库的安全运行,根据洪桥街道办事处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确定"三个责任人":

鱼丫冲水库:行政责任人:宋超星(洪桥街道办事处主任;技术责任人:刘芳娟(洪桥街道水利组组长);管护责任人:石春保(盘龙社区书记)。

金子塘水库:行政责任人:宋超星(洪桥街道办事处主任);技术责任人,刘芳娟(洪桥街道水利组组长);管护责任人,彭友军(益城社区书记)。

砖塘水库:行政责任人:宋超星(洪桥街道办事处主任;技术责任人,刘芳娟(洪桥街道水利组组长);管护责任人,黄中意(云鹤村书记)。


  祁东县人民政府洪桥街道办事处

                                  2021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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