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县人大换届期间维稳工作责任,维护洪桥街道县人大换届期间的社会稳定,根据市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
<全市换届期间维稳工作方案>
的通知》要求,
全市换届期间维稳工作方案>按照县委安排部署,结合我街道当前维稳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关于县乡人大换届期间有关维护社会稳定的总体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压实责任、讲究策略、形成合力。切实做好洪桥街道县人大换届期间的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全力营造安定团结的社会环境和政治环境,确保不发生严重影响政治稳定的重大事件。
二、组织领导
成立县人大换届期间维稳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书记陈琼任组长,街道党工委副书记、街道办事处主任陈慧忠任副组长,街道纪工委书记彭伟、街道组宣统委员朱军旗、街道综治办主任张文锋、街道司法所所长唐军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街道综治办,张文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本领导小组负责对涉选违法犯罪行为打击的组织协调工作以及指导、调度、指挥全街道县乡人大换届期间的群体性事件排查处置和网络舆情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
三、主要措施
l、加强情报信息的收集研判。在县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期间,要积极开展全面排摸工作,收集涉稳情报线索,第一时间掌控换届选举期间可能出现的越级集体访、个体访,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始终掌握工作主动权。组成专(兼)职维稳信息员队伍,专门负责矛盾纠纷排查及信息报送工作。明确重大紧急情况信息全程跟踪报送制度,发生或发现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重大紧急情况,在第一时间上报;应对、处置等进展情况,随时上报。要立足于早发现、早控制,切实做好换届选举期间辖区治安动态掌控,确保不发生重大问题。
2、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县人大换届工作启动前和换届期间,要开展深入细致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从源头上化解矛盾,就地消除不稳定隐患。对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要实行台账管理,逐一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组建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将其化解在初始阶段和萌芽状态。
3、严厉打击涉选违法犯罪行为。政法机关要依法坚决查处和严厉打击贿选等破坏、干扰、妨碍选举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秩序。对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打砸票箱、撕毁选票、冲击选举会场等违法手段破坏、干扰、妨碍选举的行为,以及对控告、检举选举违法行为的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严密社会面管控,有效维护良好选举秩序。县人大选举期间,要坚持多层设防、纵深控制,加大巡逻防控力度,强化重点区域、场所、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严防发生各类非法聚集和破坏活动。
5、加强维稳应急处置准备。按照“发现得早、处置得好、依法稳妥、防止蔓延”的要求,针对可能出现的群体性事件、捣乱破坏活动,完善预案,备足力量,随时做好应对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充分准备。坚决防止境内外敌对势力、宗教家族势力干扰破坏换届选举,切实做好重点对象的管控、教育工作。高度重视和妥善处置县人大换届期间发生的敏感案(事)件。充分发挥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的群体性事件处置机制、网络舆情处置机制,防止各类敏感案(事)件失控、升级。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县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复杂、敏感,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站在讲政治和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县乡人大换届期间维稳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落实力量保障,积极主动作为,切实维护全街道的社会稳定。
2、压实责任。要按照属地原则和主管原则,对照我街道人大换届期间维稳工作方案,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做好相关工作,对失职渎职发生严重后果的,严格追究工作责任。要加强值班备勤,畅通上下沟通联络渠道,确保调度指挥上传下达的即时性、有效性。对工作中发现的涉稳突出问题,及时会商分析研判和跟踪督办,及时高效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3、讲究方法。工作中要注意方式方法和策略,对上访人员和特殊群体不能简单粗暴,要引导其依法有序到正当渠道反映诉求,坚决防止激化矛盾和引发个人极端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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