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和扩大治超成果,有效遏制车辆超限超载运输现象,真正建立健全规范、公平、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确保公路设施完好和公路交通安全,按照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和《关于在全县开展集中整治非法改装拼装车辆专项行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街道办主任陈慧忠任组长,副主任曾向东任副组长,街道办治超领导小组成员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江文锋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指挥、协调和日常工作。
二、行动目标
全面清理整顿非法货运源头企业、厂矿,着力查处车辆非法改装、拼装行为,确保查处非法改装、拼装货运车辆源头企业(窝点)达100%,查处非法改装、拼接车辆达100%,真正从源头上杜绝车辆超限超载行为。
三、行动安排
行动时间:2014年12月25日至1月20日
(一)对合法货运源头单位的监管实行部门分工负责和社区、居委会(村)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落实治超一线工作法,进一步完善源头单位网格化管理体系。交通运管部门负责货运站场和货运企业;工商负责各类从事车辆非法改装、拼接的修理厂和生产销售企业;街道办事处、各社区、居委会(村)负责辖区内源头企业的监管工作。督促各源头企业按照市里的要求,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同时,按照治超工作职责,对一般货运源头单位每周巡查不少于1次,对主要货运源头单位实行专人进驻监管。
(二)大力整治非法货运源头。由街道办负责,在12月31日前完成辖区内非法货运源头单位的摸底调查工作,建立台账,并报县治超办。摸底排查工作完成以后,由县治超办牵头,组织县直治超责任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依法整顿或取缔非法源头。
(三)上路开展整治行动。由街道办牵头,组织公安、交警、公路、运管等部门依法查处擅自改变车辆外廓尺寸、加高栏板、加厚钢板、加轴以及擅自改变装载质量等重要技术参数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改装、拼装车辆上路行驶行为,发现一辆、查扣一辆,强制恢复一辆,并依法从重处罚。
四、责任要求
行动期间,运管、工商、质监等有关部门和社区、居委会(村)主要领导督查调度源头治超工作每周不得少于1次,分管领导全程参与。街道办事处安排专项从事源头监管的工作人员不少于3人。
五、行动要求
(一)强化领导,周密部署。开展集中整治非法改装拼装车辆专项行动是街道办治超集中整治的深化,是巩固扩大治超成果的重要举措,各社区、居委会(村)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这次治超风暴行动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一抓到底。街道治超办要加强协调调度,各社区、居委会(村)、各职能部门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的领导小组和专门班子,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务求实效。
(二)强化秩序,确保稳定。各社区、居委会(村)及各个职能部门要加强现场管理,安排足够力量维护交通秩序,防止因治超而出现交通拥堵现象,严厉打击暴力抗法行为,及时有效处置突发性群体事件,确保社会稳定。要切实加强安全执法工作。要强化信息沟通,行动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向街道办和县治超办报告。
(三)强化督查,严肃问责。街道办纪检监察、督察部门要加强督查,对组织不力、宣传不力、措施不力、引发重大事件提出明确问责意见。对在专项行动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公职人员要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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