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县加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洪桥街道办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治理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洪桥街道办决定2014年11月15日至2015年12月31日在洪桥街道办开展车辆超限超载运输集中综合治理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把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列入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内容,作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重要抓手,坚持依法治理,标本兼治,切实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公路基础设施安全完好,促进我县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是公路路面专项治理与源头长效治理相结合;
二是政府牵头负总责与部门协调联动相结合;
三是行政手段、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相结合;
四是依法行政和服务群众相结合;
五是宣传先行与稳步推进相结合;
六是实行目标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制相结合。
三、工作目标
(一)超限超载车辆生产源头治理明显加强。
(二)货物超限超载源头监管明显加强。
(三)保持公路路面执法高压态势,形成交通、公安、交警、公路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
(四)超限超载率明显下降。
(五)公路运输环境明显改善,公路设施得到有效保护,交通安全事故明显减少
(六)车辆超限超载运输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基本形成。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4年11月15日――11月30日)
在洪桥街道办范围内集中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宣传活动,一是强化会议宣传,二是强化路面宣传,三是开展走访宣传,四是做好动员部署。
(二)集中治理阶段(2014年12月1日――2015年12月31)
一是集中查处车辆非法改装、拼装行为。
二是集中查处道路货物源头车辆超限超载行为。
三是集中查处非法改装车辆上路行驶行为。
四是集中查处路面车辆超限超载运输行为。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10月21日――12月31日)
迎接省、市、县各级对治超工作的检查验收。
五、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开展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治理,是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护公路基础设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也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各相关部门要把治超工作作为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务必抓出成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街道办成立治超领导小组,各相关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切实加强对治超工作的领导。
(三)落实工作责任。相关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监管第一责任人。治超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范围。
(四)严格依法治超。治超工作实行“七个一律”:非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车辆所属企业、驾驶员一律依法查处;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车辆未经许可一律不得上路行驶;非法改装车辆上路行驶一律依法扣查;非法车辆改装窝点一律依法取缔;货物源头违规超限超载的一律停业整顿;妨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一律依法拘留;法超工作开展不力、治超行为违反规定的一律依纪问责。
(五)加强督查问责。治超工作要严格执行“五不准”和“十条禁令”,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陈慧忠 洪桥街道办主任
副组长:曾向东 洪桥街道办副主任
周卫勇 洪桥街道办党工委委员
陈夏峰 洪桥街道办副主任
朱军旗 洪桥街道办副主任
成 员:彭小军 城东派出所所长
周铁林 洪桥街道办农机站站长
张文锋 洪桥街道办综治办负责人
曾 治 洪桥街道办经贸办负责人
30个村(居)委员、社区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洪桥街道综治,由张文锋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