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文件精神及省、市各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特编制2019年度洪桥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报告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各公开义务人按照《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主动公开数量
2019年,街道主动公开信息38条。
(二)主动公开内容
2019年,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包括相关文件和发展计划、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机构和人事、工作动态等方面内容。
(三)公开形式
在祁东党政门户网站上设立了信息公开,发布各类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的情况
2019年度以来,我街道信息公开没有收费及减免的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街道2019年度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的情况
(一)主要问题
1.组织引导工作仍显不足。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仍不太熟悉,需进一步加强宣传。
2.公开形式的便民性还需进一步提高。基本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不够丰富。
(二)改进情况
1.我街道正在加大政务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让群众知晓信息查询的渠道。
2.我街道会继续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逐步编制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
3.我街道正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街道在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报告中,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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