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土铺镇2015年度农村环境和卫生综合
整治工作考核办法
各村(居)委会、镇属各单位:
为了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改善我镇农村环境卫生条件和人居环境,提升黄土铺整体形象,推进城乡同治和一体化发展。根据祁东县农村环境和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考核办法,经黄土铺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特制定本考核办法,发至各村、居委会,自
一、黄土铺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考核督查小组成员
组 长:周志杰
副组长:肖高柏
成 员:陈小红、邹艳芳、陈美伶、罗明杰
二、考核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
三、考核对象
全镇37个村、两个居委会和黄土铺镇玉洁保洁公司
四、考核内容
(一)、保洁员配备到位,落实相关待遇,且能正常履行职责;
(二)、每个村至少有一座村级垃圾填埋场(要确保填埋容积量大、地址合适、不影响村民正常生活);
(三)、河道、池塘、沟渠无漂浮垃圾;
(四)、街道、院落及镇村干道两侧无明显裸露垃圾,无卫生死角,垃圾池、桶垃圾不外溢;
(五)、日常生活垃圾有分类减量焚化措施;
(六)、保洁工具配备到位,使用正常。
五、具体办法及奖罚措施
为统筹安排全镇乡村环境整治工作,确保责任制度落实到位,财力物力充足配备,措施效应充分发挥,形成全镇统一部署、措施得力、行之有效的局面。经党政联席会决定,每年从每村转移支付中提取12000元作整治工作专项经费,每月1000元,年终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差额返还。
镇农村环境和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工作人员每月10—13日、20—23日对全镇37个村、2个居委会、主要干线公路进行定期常规督查,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0日就本季度出现的问题点进行专项重点督查。具体考核处罚细则如下:
(一)、对村(居委会)考核办法
1、未完成至少一座村垃圾填埋场任务的罚500元;
2、保洁工具为发放到位,运转不正常,每次督查罚100元;
3、保洁员未落实到位或待遇未落实到位罚1000元,保洁员履行职责不正常的按失职程度罚1000—2000元;
4、定期常规督查发现裸露成堆垃圾按100元/堆罚扣,专项重点督查中发现定期督查通报点未得到有效处理按200元/堆罚扣;
5、凡被市、县督察组通报按300元/次罚扣;
6、凡在镇督查考核中连续两次被通报的陈旧性垃圾点,处罚该村300元;凡在市、县督查考核中连续两次被通报的陈旧性垃圾点,处罚该村600元。若由镇安排力量清洁,费用从该村保洁经费中扣除;
7、由镇农村环境和卫生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月检查(70%)、年终综合考核(30%)的情况,综合评定一类单位3个(含1个镇属单位)、三类单位3个(含1个镇属单位),其余为二类单位。年度考核为三类单位,实行黄牌警告。对一类单位授予全镇城乡环境卫生“先进单位”,每个单位奖励1000元。
8、被评为县“二十佳村”和“五佳居委会”的除县奖励的奖金外,镇再奖励受奖单位2000元并在下年度优先安排由镇支配的项目、资金。
9、对三类单位评为城乡环境“黄牌单位”,每个单位处罚1000元,当年不评优评先,下年度不安排任何由镇支配的项目资金并发文通报。连续两年评为“黄牌单位”,第二年加倍处罚,并对该村干部和包村干部进行责任追究。
10、年终考核为三类单位并评为全县农村环境卫生“二十差村”和 “五差居委会”,每个行政村(居委会)处罚5000元,连续两年评为“二十差村”或“五差居委会”,第二年加倍处罚。
(二)、对各片及包村镇干部清洁工程考核细则
1、每月定期督查各片所辖村发现垃圾池外成堆裸露垃圾5堆以上,按20元/堆罚片经费;
2、各村每罚扣100元,另罚该村包村镇干部个人经费30元。
(三)、对保洁公司考核
1、镇区内保证日常整洁,每墟散后必须立即清洁,出现三乱零落垃圾按200元/墟罚扣;
2、主要干线公路,镇定期督查发现明显裸露垃圾按100元/堆罚扣,被县督察组通报按200元/堆罚扣;
3、未按要求运转至指定的填埋场,转运不及时或随地乱倒罚200元/车。
每月16日、26日之前,在镇宣传栏公布督查结果,对各片各村下发详细督查通报,请相关村、片及包村镇干部及时了解并落实清洁任务。
六、组织保障
各村应扎实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安排,成立农村环境和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确保保洁员,制订切实可行工作方案,加大财力投入,安排专人负责,扎实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黄土铺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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