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土铺镇2018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责任的落实,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效能,根据依据为《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和《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关行政检查办法》的有关要求,结合果园镇实际,编制2018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省、市、县相关工作部署,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增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有效性、针对性和权威性,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深化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编制原则
按照国家安监总局于2017年12月27日颁布的《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的规定,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提高效能的原则。
三、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宣传教育培训和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促进全镇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机械制造等重点监管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进一步落实,各类事故严格控制在祁东县政府下达的各项控制指标以内,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
四、主要任务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章生产经营行为,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继续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专项整治;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营造更加浓郁的安全生产氛围;创新生产安全事故风险防范控制机制,提高应对化解事故风险的保障能力;着力加强安全基础工作,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不断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监管水平。
五、监管检查方式、对象
监督检查以计划执法、专项整治、暗访暗查和联合执法等方式实施。在对象上依法被市县安监局纳入直接监督检查计划以外的企业纳入我镇2018年监督检查计划,直接监督检查的单位共6家。
六、监督检查计划实施和检查要求
(一)实施过程中,因特殊情况,确需对监督检查工作计划进行重大调整,并符合《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规定情形的,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重新履行报批和备案手续;监督检查计划进行部分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及时制作有关文件,存档备查。
(二)频次:按照《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关行政检查办法》规定,对频次明确如下:对危化、冶金等高危生产企业和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带仓储经营企业、重大危险源企业全年不得少于2次;对危险化学品不带仓储经营企业和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等企业全年不得少于1次监督检查;上年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者被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的三大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频次原则上在上述规定上增加一次。总检查次数统计含复查次数,前述规定检查次数不含复查。
(三)检查人员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应依法采取现场处理、处置措施。
(四)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幅度和程序,按照管辖权限,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生产经营单位及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七、监管执法其他事项
1、黄土铺镇安监站将协助祁东县安监局加强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依照程序、坚持标准,切实把好安全生产源头关。
2、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存在的安全隐患应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及时依法将相关情况向上一级监管部门移交。涉及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的,必须严格执行相关程序和法律规定,正确使用行政执法监管系统制作下达文书。
3、加大明查暗访的力度,扎实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工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行动。要将《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报自改”系统的检查标准》作为执法检查的标准。
4、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国发〔2010〕23号文件、国发〔2011〕40号文件,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执行《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和湖南省委、湖南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指示精神,精心筹划、组织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大力开展安全生产专题业务培训,全面推进生产经营单位“三项岗位”安全培训工作。
5、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以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民用爆炸物品、农机管理等行业领域为重点,以减少一般事故、杜绝较大以上事故为目标,协调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八、相关要求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依法开展监督检查是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重大决策和部署、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重大举措,要高度重视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工作,将其列入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的主要内容,保证监督检查计划落到实处。
2、严格落实监督检查责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安全生产现场执法检查职权,切实履行执法职责,承担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24号令规定的相应责任,建立“谁检查、谁复查、谁处罚、谁负责”的责任机制。
3、严肃追究责任,对不依法、依计划履行监督检查责任或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监督检查的,按照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和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监管执法五项规定》的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黄土铺镇人民政府
2018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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