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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祁东县河洲镇委员会关于印发《河洲镇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费征缴工作考核奖惩的决定》的通知

来源:河洲镇     发布时间:2021-01-21 10:47

各村(社区):

     经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现将《河洲镇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费征缴工作考核奖惩的决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祁东县河洲镇委员会

                                             祁东县河洲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4日

 

 

 

 

 

 

 

 

 

河洲镇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

保险保费征缴工作考核奖惩的决定

 

为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确保如期完成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费征缴工作任务,经镇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制定专项考核奖惩措施,考核到村(社区)到人到时间点,请各村(社区)务必咬定目标,克服困难,争取尽快完成工作任务。

一、工作任务和时间要求

各村(社区)务必于2021年2月26日前参保率达到目标任务数的95%。

二、奖惩措施

时间节点一:2021年1月31日。

目标要求:村(社区)参保率要求达到85%。

奖惩决定:

对村(社区),任务人数3000人以上的,达到目标的奖5000元,未达到目标的罚4000元;任务人数2000至3000人的,达到目标的奖4000元,未达到目标的罚4000元;任务人数1000至2000人的,达到目标的奖3000元,未达到目标的罚4000元;任务人数1000人以下的,达到目标的奖1500元,未达到目标的罚2000元。

时间节点二:2021年2月26日。

目标要求:村(社区)参保率要求达到95%。

奖惩决定:

对村(社区),奖不变罚增加,即任务人数3000人以上的,达到目标的奖5000元,未达到目标的罚8000元;任务人数2000至3000人的,达到目标的奖4000元,未达到目标的罚8000元;任务人数1000至2000人的,达到目标的奖3000元,未达到目标的罚8000元;任务人数1000人以下的,达到目标的奖1500元,未达到目标的罚4000元。

对村(社区)干部,若村(社区)受到处罚,所对应的村(社区)干部按所负责的村(居)民小组总体参保率计算,未达到对应目标的,对村(社区)干部的绩效工资实行一票否决。

对包村(社区)干部,若村(社区)受到奖惩,所对应的包村(社区)干部按所对应奖惩金额的10%落实到位。

三、核算方式

参保率核算,以各村(社区)任务数为基数核算比例,参保人数包括实际缴费人数、自主缴费人数、免缴费人数、在外参保人数。

实际缴费人数为各村(社区)实际上缴到镇财政所专项账户的资金及对应的《医保信息登记表》,必须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签字并加盖公章。

自主缴费人数,必须提供对应的凭证,经镇医保领导小组审核认可的为准,银行智能POS机等智能机具缴费的,以机打小票作为缴费依据;通过手机APP、微信小程序端缴费的,以电子订单的支付凭证作为缴费依据;通过银行柜面缴费的,以银行收款凭单作为缴费依据。

免缴费人数以镇社会事务办提供数据为准。

在外参保人数,要提供确切的参保依据(主要为参保地医保部门参保信息单或参保地税务部门缴费凭据),经镇医保领导小组审核认可的为准,对在衡阳市以外参保的对象实行参保登记,填写《2021年度祁东县城乡居民市域外参加医疗保险登记表》,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签字并加盖公章,没有参保依据的,一律不做参保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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