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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家桥镇深入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1-23 00:00

蒋家桥镇深入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

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县关于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处非工作的部署安排和工作要求坚持预防为主,坚持重在打击,坚决遏制非法集资等非法行为抬头。

二、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分类化解风险,着力完善监管措施。优化市场环境,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范,促进各行业民间融资行为健康发展。

三、排查重点

(一)重点领域

1、投资咨询、财富管理、第三方理财、担保公司、投融资中介服务机构;

2、网络借贷平台、第三方支付、众筹平台等互联网金融行业企业;

3、私募股权投资、电子商务、租赁、房地产、各类地方交易场所等行业企业及关联企业;

4、各类涉农互助合作组织、专业合作社、养老机构、民办学校等组织;

5、各类工业企业;

6、各类林业流转经营类企业;

7、各类商品现货交易市场等;

8、涉及集资建房的行政事业单位。

(二)重点内容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形式吸收资金。

2、无依法批准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宣传。

3、以项目投资为名集中不特定对象资金、超范围经营资金中介、违规设立资金池、吸收群众资金高利转贷非法集资形式。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5月)

制定下发专项排查行动工作方案;召开专项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二)组织培训(6月)

组织开展排查整治专项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确保排查整治取得实效

(三)排查阶段(6月—7月)

全面排查摸底上门排查、全面核实基本信息,向企业宣传国家打击非法集资工作的相关政策法规,教育引导企业增强依法依规经营的意识。镇处非办组织派出所、工商等职能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进驻各风险企业开展重点调查。

五、职责分工

镇企业办:牵头对民间资本投融资中介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开展专项排查工作;对相关非法金融行为进行认定,并配合做好相对应的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排查工作。

镇派出所:积极参与专项排查工作;对涉嫌非法集资、非法金融等犯罪活动依法进行查处和打击;做好防逃、控赃、追赃、挽损工作;指导、监督、检查金融从业机构落实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措施,严厉打击侵犯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做好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太和堂工商管理所:积极参与专项排查工作;对从事投资理财、非融资担保、理财信息咨询中介等目前尚无主(监)管部门的行业领域的排查、信息收集和报送工作;组织对涉嫌非法集资活动广告的监测、监管和整治,打击违法非法广告行为;严格依法核准登记投融资类企业,为专项排查工作提供企业注册信息等资料;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中根据市金融管理部门提供的情况,及时公示相关信息,将未年报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组织开展对涉嫌非法集资户外广告和户外宣传活动进行清理和整治。

镇党政办、文化站:协助相关部门开展非法集资广告的排查清理;指导做好信息发布和舆情引导工作,开展专项排查的宣传报道工作;配合做好互联网金融非法集资信息监测。

镇经管站:对各类涉农互助合作组织、专业合作社开展专项排查工作。

镇教管办:对民办学校开展专项排查工作;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及时向工商部门举报校园内和周边非法集资广告行为。

镇城建站: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开展专项排查工作,对其利用互联网从事金融业务或与互联网平台合作开展金融业务的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和专项排查。

镇民政办:对养老机构开展专项排查工作。

镇林业站:对林业流转经营类企业开展专项排查工作。

镇处非办:对各类商品现货交易市场、典当行、寄卖行等开展专项排查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镇成立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彭安华任指导员,镇长肖旭东任组长,纪委书记彭科、政法委员何众任副组长,周拥民、谭先红、曾银阳、赵祝意、雷云桂为成员,具体负责专项排查工作。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从保稳定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协作,确保排查工作取得实效。其主要负责人要认真研究部署、积极协调,成立工作班子,抓好落实。

二要全面落实责任。严格实行“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各村(居)、各相关单位负责本辖区内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风险排查、监测预警、案件查处、善后处置以及维护稳定等工作。镇专项排查工作领导小组要严格履行职责,强化组织协作,形成处置合力。要把握好重点案件、信访、舆情、苗头性问题,积极化解矛盾,防止不稳定因素的放大。

三要强化舆情防控。建立舆情监控研判机制,密切监控舆情动态,掌握舆情动向,防止引发社会恐慌,特别是要加大对煽动组织者、网络炒作者的监控力度,从快从重打击处置。要大力开展宣传引导,设定举报电话(0734-6382986),着力引导群众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自觉抵制各种诱惑,防止和避免参与非法集资活动。

    四要严肃工作纪律。参加专项排查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相关规定,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泄露非法集资工作处置情况。凡向被排查处置对象通风报信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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