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二、设立依据
《湖南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 173号)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实行综合管理。
三、对应行政审批项目
四、管理机构
卫健局
五、决定机构
金桥卫计办
四、法定办结时限
1天
七、咨询方式
0734-6264683
八、监督投诉方式
0734-12345
九、行政审批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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