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开具公民身份证号码重号、错号证明
二、设立依据
《关于集中开展纠正公民身份号码跨省重号工作的通知》(公治〔2006〕369号)(五)新号的使用。各地纠正重号、错号的情况要及时向公民身份号码的使用部门和单位通报,并出具由公安部统一制定的证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统一印制),方便群众在各用号部门办理公民身份号码变更手续。
三、对应行政审批项目
开具公民身份证号码重号、错号证明
四、管理机构
公安局
五、决定机构
金桥镇派出所
六、法定办结时限
3天
七、咨询方式
0734-7919679
八、监督投诉方式
0734-6312379
九、行政审批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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