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面:首页 >>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乡镇信息公开目录>>金桥镇 >>法规文件

基本养老服务补贴事项审批服务指南

来源:金桥镇     发布时间:2021-05-13 10:40

一、事项名称

基本养老服务补贴

二、设立依据

1.《关于做好推进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工作的紧急通知》(湘老龄办发(2013)9号)基本养老服务对象是指城乡65岁及以上家庭经济困难且生活难以自理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补贴对象必须同时满足下列三个条件:(1)家庭经济困难,指老年人家庭生活水平处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2)失能半失能,指老年人吃饭、穿衣、上下床、上厕所、室内走动和洗澡六项指标,只要有一项指标完成“有些困难”,视为半失能;只要有一项指标“做不了”,视为完全失能;(3)

65 岁及以上。集中供养的 65 岁及以上失能半失能的城市“三无”农村五保老人属于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已覆盖的目标人群,统计在应补贴对象和已覆盖目标人群之中。

2.《关于做好推进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工作的通知》(长民发(2014)27号)全文

三、对应行政审批项目

基本养老服务补贴

四、管理机构

民政局

五、决定机构

祁东县民政局

六、法定办结时限

30天

七、咨询方式

0734-7919679

八、监督投诉方式

0734-6312379

九、行政审批流程图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