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农用运输车辆非法载客的通知
为确保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促进我镇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结合我镇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于你。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政策规定,严禁农用运输车非法载客,严禁三轮摩托车载客(即货运车经营客运),严禁各种机动车辆从事非法载客行为。违者,由公安交警、交通运管、农机等部门依照法律法规一律给予暂扣机动车辆、吊扣证照并从重进行处罚。对阻挠执法人员开展工作的人员,公安部门将依法予以严惩,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望司机朋友们严格遵守。
特此通知
金桥镇人民政府
201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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