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组织开展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高质量完成我镇人口普查任务,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普查目的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将全面查清我国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为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普查时点
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
三、普查对象
普查的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四、普查内容和普查表
普查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根据不同的普查对象和普查内容,具体分为四种普查表。
(一)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短表。普查短表包括反映人口基本状况的项目,由全部住户(不包括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填报。短表登记应于2020年11月13日前完成。
(二)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长表。普查长表包括所有短表项目和人口的经济活动、婚姻家庭、生育和住房等情况的项目,在全部住户中抽取10%的户(不包括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填报普查长表。长表登记应于2020年11月28日前完成。
(三)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普查表。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普查表包括反映人口基本状况的项目以及入境目的、居住时间、身份和国籍、就业情况等项目,由在境内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填报。
(四)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死亡人口调查表。
死亡人口调查表包括死亡人口的基本信息,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期间有死亡人口的,填写死亡人口调查表。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灵官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周超平同志任指导员,镇长宋超星同志任组长,政法委员刘丰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党政办、经济发展办、社会事务办、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村镇建设所、教管办、卫生院、财政所、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具体负责人口普查的组织实施,由刘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付四清、付丽珍、周思、谭靖为办公室成员,其中付丽珍为镇普查专干,周思为镇普查信息员。各村(社区)要成立人口普查工作小组,镇属各单位也要落实专职人员负责人口普查工作。
六、普查的总体安排
根据国家及省市县人口普查工作安排,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普查前期准备。(2020 年 2 月至 2020 年 10 月),主要有组建普查领导机构及工作机构、普查工作部署、制定普查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编制普查经费预算、普查物资准 备、普查试点、普查区域划分、建筑物绘制、普查宣传动员、普查人员选调、普查业务培训、户口整顿、入户摸底清查等。
第二阶段:入户登记、质量验收、质量抽查阶段。(2020
年 11 月至 2020 年 12 月)主要有:普查入户登记、普查现场复查、数据处理平台登记结果审核比对和修正、事后质量抽查等。
第三阶段:数据汇总、资料发布阶段。(2020 年 12 月至 2022 年 12 月)主要有:普查数据处理、普查数据审核、评估、汇总、发布主要数据公报,普查资料开发利用等。
七、普查的经费保障
做好我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经费的落实保障工作,村(社区)人口普查各项任务全部按时按质完成的,待上级检查完成后按照0.5元/人的标准发放工作经费,对镇普查办财政保障日常办公需要,确保人口普查工作正常开展。
八、普查的工作要求
(一)按时组建机构。一是各村(社区)要成立人口普查小组,由包村镇干部任指导员,村(社区)支部书记任组长,其他村(社区)干部为成员,组织开展好辖区内的人口普查工作。二是组建普查队伍。普查数据质量的好坏是判定普查工作是否成功的最终标准,“两员”(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业务能力却是直接影响普查数据质量的关键。各村(社区)要配好配足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按照 150 户左右或 500 人左右划分一个普查小区,确定一名普查员,每 5 个普查小区配备一名普查指导员,普查指导员提倡由包组村干部兼任。“两员”培训合格后,颁发全国统一的工作证件。
(二)强化部门联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工作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党政办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人口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具体协调工作。经济发展办负责协助做好农村地区的人口普查工作;协助、配合人口普查机构做好农村居民普查登记工作。社会事务办(计生服务组)、卫生院负责开展普查登记信息与卫生健康相关行政记录比对工作,协助配合普查登记阶段相关工作。社会事务办(文化宣传组)负责组织指导有关部门做好人口普查的宣传和报道工作。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做好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全镇医保参保人员信息数据提供,协调提供我街道行政区划、死亡人口殡葬相关材料。自然资源和村镇建设所负责协调提供人口普查区域划分、地图绘制所需的遥感影像资料和地理信息数据,协助做好普查区域划分和区域图绘制等工作。教管办协调在校学生信息提供及普查宣传工作,组织中小学校开展一次“人口普查一堂课”宣传教育活动。财政所做好普查工作的经费保障,确保普查经费及时落实到位,指导和监督普查经费使用和管理工作。派出所负责组织开展户口清理整顿工作(9月20日前完成),开展普查登记信息与户籍行政记录的比对,以及协助配合普查登记阶段相关工作。司法所负责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好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普查登记工作,负责人口普查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解释工作。
(三)广泛宣传动员。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和镇人口普查机构要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在人口普查的各个阶段,通过宣传标语、宣传栏、“村村响”广播、QQ、微信、召开党员组长会议等多种宣传形式,宣传人口普查的重大意义、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广泛动员社会各阶层支持参与人口普查工作,为人口普查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严格依法普查。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开展普查各项工作。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
(五)强化工作考核。建立普查工作目标责任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镇党委政府将人口普查工作纳入各村(社区)的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对普查各个阶段、各个环节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实行全过程的质量控制。考核结果与工作经费挂钩,严格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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