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及镇属各单位:
为有效防范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根据县委、县政府相关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要求
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落实“边排查、边整改”的工作要求,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学生防溺水工作体系,有效防止学生溺亡事故发生,为学生健康成长营造安全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体系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防溺水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做好学生防溺水工作意义重大。现成立灵官镇防范学生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指 导 员:周玉峰 党委书记
组 长:刘峥嵘 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杨 琪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副 组 长:全党生 党委副书记
刘 磊 党委副书记(挂职)
彭 涛 党委副书记(挂职)
彭良军 统战委员、负责政协工作
彭慧峰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刘 丰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贺巍勋 副镇长
伍晓菡 副镇长
肖春辉 人大副主席
成员单位:纪委监委、宣传、党政办、党建办、经济发展办、社会事务办、社会治安与应急管理办、社会事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执法大队、团委、妇联、派出所、教管办、卫生院、司法所、财政所、自然资源和村镇建设所、各村(社区)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陈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今后,领导小组成员如有调整,由相应岗位人员自然递补,镇党委政府不另行文。
各村(社区)、部门要完善相应工作机制,与社会治安与应急管理办、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执法大队、自然资源和村镇建设所等部门密切配合做好全水域隐患排查、并成立巡查盯守队伍,积极履职,定期研究部署防溺水工作。
(二)构建联防联控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①各村(社区)要建立健全辖区河流、水库及堰塘等水域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防范水域,落实防范责任;②镇派出所要积极配合实施学生溺水事故救援及善后处置工作,维护治安秩序;③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经济发展办等部门要督促有关地方和单位在矿区、涉水危险生产区域设置安全生产警示标牌及防护设施;④自然资源和村镇建设所要督促建筑施工企业落实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督促施工企业回填危险水池、水坑等;⑤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对水库和流经人口密集区的河段等重点水域和溺水多发地设置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⑥宣传工作负责人要在景区涉水区域设置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配置教生设施设备,同时要加强学生游泳安全和防溺水安全公益宣传;⑦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共青团、妇联等要组织各类志愿者结对社区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及监护存在困难的家庭,加强安全教育和关爱帮扶;⑧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派出所、司法所、医院等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协助调解因学生溺亡事故而引发的矛盾纠纷,防止造成不良影响,强化事故处置和善后,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⑨宣传工作负责人、网信工作负责人、派出所、教管办等部门要加强舆情应对,及时准确发布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三)组建防溺水专项工作组。由教管办牵头组织成立学生防溺水专项工作组,同时承担全镇学生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专项工作组具体负责分析研判全镇防溺水工作形势、总结工作经验并形成调查报告、向领导小组提出合理对策和建议、组织对全镇学生防溺水工作进行督导考评。
三、责任体系
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学生防溺水责任体系。
(一)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镇党政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包村干部、村(社区)干部要切实履行职责,对辖区内水库、河道、塘堰坝、水电站、水闸、渠道及水井、水窖等水利工程进行全面摸底调查,以村(社区)为单位建立台帐,明确责任主体,按照管理权限,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同时要督促指导各村(社区)、村民小组、相关单位或管理人建立安全巡查制度,做好安全警示标志标识设置、救援器材和队伍配备、防护设施建设等工作。
责任人:各分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对所管辖领域涉及的水域负责,各包村领导、包村干部对所联系村(社区)辖区内水域负责
(二)落实教育部门及学校宣传教育主体责任。教管办、全镇各中小学校要加强对学生防溺水的宣传教育,落实防溺水教育“十个一”,即召开一次防溺水工作布置会和上一堂预防溺水专题教育课;印发一份致家长的一封信;组织一次预防溺水安全知识竞赛或知识展板或手抄报等宣传活动;开展一次水域安全隐患排查;召开一次有预防溺水内容的家长会;开展一次防溺水知识培训;布置一篇预防溺水安全教育的作业;开展一次以防溺水为主题的国旗下讲话;悬挂一条预防溺水宣传的横幅;开展一次学生预防溺水集体签名或宣誓活动。
责任人:教管办负责人、各中小学校负责人
(三)落实村(社区)、村民小组日常防控责任。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作用,弥补学生在放学后、双休日及节假日期间脱离学校监管的短板,严格落实“四个一”,即发一份警示公开信(辖区内人手一份),立一块安全警示标牌(每一处危险路段及水域均设立),组建一支防溺水巡逻队(以村为单位,队员由老党员、老干部、老同志及相关志愿者组成),兑现一个奖励(见义勇为奖)。
责任人:村(社区)“两委”干部
(四)落实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监护责任。家长及监护人要切实履行对子女的主体监护责任,了解掌握学生防溺水“七不两会”要求,即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水域游泳、不在上下学的途中下溪河等游泳、不盲目下水施救;发现险情会相互提醒、劝阻并报告,会基本的自护、自救方法。
责任人: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
四、保障机制
(一)建立奖励激励机制。镇政府安排专门资金用于防溺水宣传教育、隐患排查、见义勇为行为等,凡在灵官镇范围内发现学生违反中小学生防溺水行为 (①中小学生私自或擅自结伴到江河、水库、山塘、积水坑等危险水域玩耍、游泳的;②中小学生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下,到江河、水库、山塘、积水坑等危险水域玩耍、烧烤、游泳、划竹排、钓鱼、捉鱼、摸田螺等情况的;③中小学生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江河、水库、山塘、积水坑等水域玩耍、游泳的;④偷盗或故意损毁防溺水警示牌、救生绳、救生杆、救生圈等救护设施的),可向镇政府、辖区村(社区)或派出所举报,并进行有效劝导和制止,经查属实的,每例1-2人的给予举报人50元奖励;每例3人及以上的给予举报人100元奖励。奖励经费由镇政府先行兑现,待年终从村级水域包保责任人绩效工资中相应核减。对在学生溺水施救中涌现出的见义勇为人员,由镇政府给予5000元现金奖励,弘扬社会正气。
(二)建立事故处置联动机制。成立由镇党委牵头,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派出所、司法所、医院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学生溺亡事故处置团队,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和事故处置能力,做到第一时间介入,及时、认真地做好调查研究和分析、鉴定工作,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得当,共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三)完善责任倒查机制。镇纪委要建立防范学生溺水事故责任倒查机制,成立责任事故调查组,对因工作落实不力、措施不到位造成学生溺亡的事件开展调查,按照有关规定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祁东县灵官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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