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镇属单位:
为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的部门协作,增强村(社区)对精神疾病的防治和管理能力,预防和减少精神疾病的发生,降低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的社会影响,决定调整灵官镇精神卫生综合管理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精神卫生综合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周玉峰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刘 丰 政法委员
成 员:王向远 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周 晨 派出所所长
贺巍勋 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旷志君 卫生院院长
丁志华 卫生院分管副院长
付卫英 公卫办主任
丁祝文 精防专干
各村(社区)书记
二、主要职责
(一)定期开展辖区内精神障碍患者(包括辖区内流浪的精神障碍患者)的排查摸底,及时将排摸的信息上的给县精卫中心。
(二)做好本辖区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日常发现登记、发病报告和定期随访,对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人信息进行系统梳理,依法落实患者监护人,重点做好高风险患者的信息甄别,发现有肇事肇祸行为和倾向的要及时送诊和上报。
(三)对有肇事肇祸行为及危险行为评估3级及以上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要组织相关部门督促落实监护人将其送往精神专科医院实施住院治疗,同时,协助做好符合出院标准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回归家庭。
(四)依法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指导和督促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维护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禁止对精神障碍患者实施家庭暴力,禁止遗弃精神障碍患者。
(五)协助卫生院开展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的复核诊断、登记、报告、随访评估、健康体检以及精神卫生知识健康教育工作。
祁东县灵官镇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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