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全面提升祁东县品位,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祁东县委、祁东县政府决定将我县创建成为省级卫生县。依据《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的通知》(全爱卫发〔2021〕6号)、《湖南省爱卫办关于印发湖南省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爱卫发〔2022〕5号)、《湖南省爱卫办关于进一步明确卫生城镇评审有关事项的通知》(湘爱卫办发〔2023〕8号)、《祁东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工作实施方案》(祁办[2023]5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从2023年起,通过近2年时间的努力,进一步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提升灵官镇精细化管理水平,提高居民幸福指数,为将祁东县创建成为湖南省卫生县贡献灵官力量。
二、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3年8月—10月)。召开镇、村(社区)创建省级卫生县动员大会,进行层层动员。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广泛宣传创建省级卫生县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调动全民参与创卫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积极、文明、健康、和谐的创建氛围。
(二)整体推进阶段(2023年11月—12月)。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要求,整体推进灵官镇创建省级卫生县的有关工作。各级各部门要积极主动履行创卫责任,配合镇创卫办和工作组完成本部门本单位的创卫任务,不打折扣、不留死角,全力以赴解决创卫工作中的具体难点问题,确保各项任务达标。
(三)全面评审阶段(2024年1月—3月)。2024年3月底前,省爱卫会委托市爱卫会参照《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的通知》及《湖南省爱卫办关于进一步明确卫生城镇评审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有关程序和内容,组织专家组实施全面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向省爱卫会推荐。
(四)全面提高阶段(2024年4月—2024年6月)。各级各部门针对市爱卫会评审提出的问题和指导意见,进一步制定突击整治和全面完成任务的具体方案,将责任落实到人,对创卫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掀起创建省级卫生县的攻坚高潮,迎接省爱卫会的不定期抽查。
(五)省爱卫会命名阶段(2024年6月后)。经省爱卫会抽查达到标准的,予以命名。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将创卫工作不断引向深入,让创卫成果惠及全镇人民。
三、组织机构
成立灵官镇创建省级卫生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第一组长:周玉峰
组 长:刘峥嵘
副 组 长:全党生 刘 磊 杨 琪 彭良军 刘 丰
彭慧峰 贺巍勋 伍晓菡 罗菁晶 肖春辉
成 员:付丽珍 谭 靖 陈 奎 周玮玲 罗冠华
陈文彬 龙勇员 彭清华 唐会平 肖祥军
旷志君 高扬涛 何耀名 梁小佩 邓刚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镇创卫办),办公地点设灵官镇A栋202办公室,陈奎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责任分工
根据《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的通知》,结合我镇创卫工作的实际情况,共设9个项目工作组。每个项目工作组要分别成立专门办公室,从本项目组的有关责任单位抽调专职工作人员,从事本组的创卫工作。
(一)集贸市场组
组 长:肖春辉
副 组 长:唐会平、邓刚生
牵头单位:执法大队、灵官镇市监所
责任单位:灵官社区、大同市村、傅家町村
主要职责:负责《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的通知》中关于农贸市场项目的达标工作,按照《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推进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严格按建设标准,进行市场设点布局和功能分区,活禽、水产、海鲜区域、卫生间、垃圾房与食品加工或经营区域隔开,有一定的间距,熟食、豆制品及半成品场所、专间应配有防尘、防蝇、防鼠、防蟑螂设施,熟食间、加工间要安装纱门、纱窗,达到《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等要求的农副产品市场不低于70%,进一步理顺农贸市场管理体制和管理权限,落实业主管理责任;加强部门配合,实行划行归市、规范经营,市场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商业网点规划的要求,取得相应的规划审批手续,并在醒目位置悬挂或公示合法经营的相关证照及管理制度、健康教育、农药残留检测等内容,环卫设施齐全,配备有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临时便民市场采取有效管理措施,无占道经营现象,保证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和群众正常生活秩序;严格按照食品安全和市场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食品经营摊位的监督执法,加强对市场周边的卫生和经营秩序整顿,完善卫生基础设施,强化卫生管理,活禽销售市场的卫生管理规范,设立存放、宰杀、销售三分离的经营区域,按照动物防疫有关要求,实行隔离宰杀,落实定期休市和清洗消毒制度,对废弃物实施规范处理;负责本项目组的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二)爱卫组织管理和病媒生物防制组
组 长:杨 琪
副 组 长:陈文彬、龙勇员
牵头单位: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镇党建办、镇财政局、综合执法大队、市监所、教管办、社会事务办、各村(社区)
主要职责:负责《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的通知》中“爱卫组织管理”考核项目中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爱卫办人员和机构编制、爱卫工作规划及年度计划的制定、工作经费及相关工作的落实;负责“爱卫组织管理”必备条件达标及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积极组织开展卫生街道、卫生村、文明卫生单位、文明卫生社区创建活动和评比活动,不断提高市民对卫生状况的满意率;负责落实《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建立政府组织与全社会参与相结合的病媒生物防控机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定期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活动,针对区域内危害严重的病媒生物种类和公共外环境,适时组织集中统一控制行动,掌握病媒生物孳生地基本情况,制定分类处理措施,湖泊、河流、小型积水、垃圾、厕所等各类孳生环境得到有效治理,开展重要病媒生物监测调查,收集病媒生物侵害信息并及时进行处置,建成区鼠、蚊、蝇、蟑的密度达到国家病媒密度控制标准C级以上,重点行业和单位防“四害”设施合格率≥95%;负责本项目组的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三)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组
组 长:全党生
副 组 长:陈 奎、何耀名、旷志君
牵头单位:镇社会事务办、镇教管办、镇卫生院
责任单位:镇财政所、镇市监所、镇综合执法大队、镇工会、镇团委、镇妇联、各村(社区)
主要职责:负责《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的通知》中“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考核项目达标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各类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加强对镇属机关、各村(社区)及学校、医院、社区及行业等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的指导和培训,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确保建有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社区达到100%,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率达到38.5%以上,每千人口至少有2.16名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开展公共(工作)场所禁烟、控烟宣传活动,禁止烟草广告,开展无烟学校、无烟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等无烟场所创建活动,各公共(工作)场所及公共交通工具应设置禁止吸烟警示语和标识;负责本组相关项目的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四)市容环境卫生组
组 长:肖春辉
副 组 长:唐会平、邓刚生
牵头单位:灵官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灵官镇市监所
责任单位:灵官镇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灵官镇乡村振兴、办灵官镇交警大队、各村(社区)
主要职责:负责《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的通知》中“市容环境卫生”考核项目(本方案已单列的除外)达标工作;完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体系,垃圾、粪便收集运输容器、车辆等设备设施全面实现密闭化,确保主要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6小时,一般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加强对生活垃圾、污水、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管理和污染防治,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餐厨垃圾初步实现分类处理和管理,建筑垃圾得到有效处置,确保建成区内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95%,组织建设并管理好垃圾中转站、水冲式公厕(城区旱厕改造到位),加强单位和社区卫生管理和相关卫生制度的落实;负责社区和单位考核项目现场达标及资料整理,开展卫生单位、卫生社区达标创建活动;加强城市照明功能建设,确保城市道路装灯率达到100%;负责开展城区待建和在建工地的专项检查,禁止运输车辆带泥上路,建筑工地符合《建筑工地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待建工地管理到位,规范围挡,无种菜现象,无乱倒垃圾和乱搭乱建现象、无“四害”滋生现象,建筑垃圾得到有效处置;负责本项目组的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五)生态环境组
组 长:刘 丰
副 组 长:罗冠华
牵头单位:镇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
责任单位:镇派出所、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镇乡村振兴办、各村(社区)
主要职责:负责《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的通知》中“生态环境”考核项目达标工作,确保辖区内近3年内无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无重大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案件,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或空气污染指数(API)不超过100的天数达到三百天以上,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年均值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贯彻落实《秸秆焚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杜绝秸秆焚烧现象;加强对集中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确保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水质达标率100%,安全保障达标率100%,城区内水环境功能区达到要求,未划定功能区的无劣五类水体;规范对医疗废弃物的管理处置,无医疗机构自行处置医疗废弃物情况,医源性污水的处理排放符合国家有关要求,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100%;负责本项目组的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六)重点场所卫生及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组
组 长:刘 磊
副 组 长:唐会平、邓刚生、何耀名
牵头单位: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市监所、教管办
责任单位:镇党政办、镇派出所、镇财政所、镇社会事务办、镇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镇经济发展办主任
主要职责:负责《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的通知》中“重点场所卫生”考核项目达标工作,贯彻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工作,确保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手续齐全有效,从业人员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重点抓好小餐饮店、小食品店、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店、小歌舞厅、小旅店等经营资格管理,室内外环境整洁,硬件设施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要求,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合格证明;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和托幼机构教室、食堂(含饮用水设施)、宿舍、厕所等教学和生活环境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或相关规定,加强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控制工作,设立校医院或卫生室,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或兼职保健教师,开展健康学校创建活动,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达100%;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用人单位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开展职业健康教育活动。近3年无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负责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工作机制,制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工作规范,食品安全事故及时报告处置,近3年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负责对城区内所有食品生产、经营、加工销售企业进行有效监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内外环境卫生整洁,无交叉污染,食品储存、加工、销售符合卫生要求,对无固定经营场所的食品摊贩实行统一管理,规定区域、限定品种经营,加强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确保餐饮业、集体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率≥90%,食品从业人员取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落实清洗消毒制度,防蝇、防鼠等设施健全,严格落实牲畜屠宰检疫程序,加强对生猪、牛、羊、禽类定点屠宰场管理,工作规范,档案资料齐全;负责饮用水安全监管,开展水质监测工作,市政供水、自备供水、居民小区直饮水管理规范,供水单位有卫生许可证,二次供水符合国家《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要求,出厂水、管网末梢水、小区直饮水的水质检测指标达到标准要求;负责本项目组的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七)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组
组 长:杨 琪
副 组 长:旷志君、陈文彬
牵头单位: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镇卫生院
责任单位:镇党政办、镇教管办、镇综合执法大队、镇财政所、镇社会事务办、镇市监所
主要职责:负责《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的通知》中“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考核项目达标工作,加强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管,制定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近3年内无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和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的甲、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按期完成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等重点疾病预防控制规划要求;负责本项目组的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八)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卫生组
组 长:贺巍勋
副 组 长:龙勇员
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办公室、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主要职责:做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本项目组的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九)交通秩序组
组 长:全党生
副 组 长:肖祥军、邓建军
牵头单位:派出所
责任单位:灵官镇交警大队、灵官镇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主要职责:加强交通安全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宣传,进一步完善城区道路交通管理设施,持续开展机动车辆违章行驶专项整治,加大对违反交通法规的车辆、行人的处罚力度,规范公交车、出租车、电动车行驶和停靠,取缔无牌无证车辆;整治渣土运输车辆非法营运、无牌无证渣土车上路行驶、渣土车沿路撒漏、建筑工地车辆和进城车辆带泥上路等污染城市环境卫生、影响空气环境质量的行为,重点整治主次干道、车站、广场、交叉道口、农贸市场周边等重点部位;负责本项目组的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确保组织到位。要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对照《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的通知》,把创建省级卫生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目标管理内容,真抓实干,务求实效,确保机构、人员、经费、任务落实。县创卫领导小组要建立例会制度,每月研究一次创建工作,每月对重点区域进行一次现场检查督办,对发现的问题,实行限期办结。
(二)广泛宣传,确保认识到位。创建省级卫生县是一场全民爱国卫生运动,必须动员各界力量共同参与。级各部门要通过层层召开动员会等多种途径,组织学习相关文件,明确职责和具体要求。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都要有领导负责,有创建省级卫生县的专栏、专题、专职记者,要及时报道创建省级卫生县情况。积极引导市民关心、支持、参与创建活动。县直、街道各级各单位在繁华街道、社区、窗口单位等人流量大的区域设置大型宣传标语和公益广告,宣传创卫知识、卫生健康知识,提示市民维护公共卫生,规范市民行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市民卫生知识知晓率和卫生状况满意度。
(三)增加投入,确保硬件到位。着力抓好污水处理设施、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及公厕、垃圾中转站等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清扫保洁方面的投入,搞好背街小巷和居民小区的道路硬化和配套。增加病媒生物防制经费的投入,确保病媒生物防制药物能足量投放到位,使病媒生物密度达到C级国家标准。将美化、绿化、亮化、净化融为一体。
(四)加强考核,确保责任到位。镇创卫办要制定祁东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工作考评奖惩办法,建立科学的奖惩机制,明确奖惩内容、奖励措施、责任追究、实施方法等内容。坚持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对各级各部门创建省级卫生县工作进行严格考核,考核成绩与干部晋升、目标管理考核和年终绩效考核挂钩,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县委、县政府对各责任单位的年度绩效考核。对在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工作中成绩优秀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湖南省爱国卫生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落实、草率应付、推诿扯皮,经督办、交办仍不落实的,及在省、市爱卫办的明察暗访及技术评审中问题较多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县创卫办要组织日常巡查,检查结果通过媒体、简报、点评等方式通报,做到一日一检查、一周一反馈、一月一评比,确保各项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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