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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市镇机关内务管理制度

来源:粮市镇     发布时间:2025-02-24 17:05

             考勤值班制度  

 


一、请假规定

(一)请假程序:1、本人到党政办领取并填写《请假审批单》。2中层干部或其他工作人员《请假审批单》报分管领导初审(有多名分管的要报多人初审),镇党委书记审批;党政班子成员报镇长初审,镇党委书记审批。3、《请假审批单》交党政办备案。4、请假人员请假后手头的工作由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统筹安排。

外出办事的参照请假程序办理《外出办事报告单》。

(二)特殊情况来不及填写《请假审批单》或《外出办事报告单》的,要先以电话、短信或微信请示领导同意,回镇后及时补办相关手续外出开会应有微信、短信或文件等书面通知,交党政办制定书面记录,镇纪委审核后可作为《外出办事报告单》使用。无《请假审批单》或《外出办事报告单》等书面依据的,一律按旷工论处。

(三)请假到期须及时销假,逾期不归或私自延假作旷工论处。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年休假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公务员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执行。干部因事请假的,计算到年休假内。

(四)请假和外出报告情况记录汇总等工作由镇党政办负责。  

二、节假日值班

(一)值班安排。周末值班由全体党政班子成员、内设机构工作人员、包村干部等轮班。节日值班另行安排。值班干部负责处理好值班期内的工作事务、群众来访和突发事件。  

节日值班范围指国家法定节假日,即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

(二)奖励处罚。完成周末和节日值班的干部,给予适当补助。值班是义务,因缺岗缺位造成较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值班实行打卡制度,参照工作日执行。节假日值班时,值班干部要主动向党政领导报到。对于值班期间党政领导找不到人的,打卡无效,带班领导有权提出将扣除此值班干部当天值班补助。

(三)节假日值班安排由党政办负责,情况汇总由组织室负责。

四、考勤综合由镇纪委会同组织室、党政办核定。

 

会议学习制度

一、会议制度

(一)会议类别:1、党政联席会,每周第一个工作日下午举行例会(特殊情况另行安排)。2、包村干部会,原则上每半个月召开一次。3、业务性会议,无固定时间,由各分管领导根据工作需要提议。以上三类会议均由党委书记或镇长决定召开。4、综合性会议,无固定时间,由党政联席会决定召开。

可开可不开的会议一般不开,提倡多会并开。

(二)通知下发:除党政联席会议外,其它各种会议统一归口党政办下发通知。党政办负责下达通知的同志,每月可报销100元电话费。党政联席会议由党政办主任下发,为保证效果和节省时间,下通知时一并告知研究内容,相关人员提前做好准备。

(三)会议纪律:与会人员务必按时参会,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缺席。在会场手机调成振动或静音,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做与会议无关的事。

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镇干部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并报党政办备案。对迟到、早退、无故缺席、不遵守会场纪律者将给予相应处罚。

(四)党政办负责制定每次会议的参会人员名单,交镇纪委负责会议考勤和纪律监督。

二、学习制度

(一)学习形式:倡导自学,内容以法律、法规、政策、时事、制度和业务知识为主。加强集中学习,每个月组织一次镇机关干部政治学习或务虚会。每季度组织一次全体镇村干部理论知识集中培训。同时,积极组织镇机关干部参加各种形式的警示教育活动。

(二)保证效果:所有镇机关工作人员每季度要有自学和集中学习笔记0.5万字以上,学习心得1篇以上。每个季度由镇党委书记和镇长命题,组织一次考试,检验学习效果。对学习情况纳入考核。

(三)干部学习情况由镇宣传室负责。具体操作另行制定方案。

 

办公文书制度

一、机要管理

传真室实行专人管理,固定电话要保持24小时畅通。传真室负责接听上级电话通知、接收上级明传电报、打印或复印各类文书资料。

二、收文送签

党政办对上级下发的通知通报或文件要进行分类登记,及时送领导签阅,并衔接相关办理人员。对县里在大会上发放的各类红头文件,与会人员及时送交党政办。在县委总值班室文件柜里的由专人负责每周按时领取所有上级文件由党政办分类登记,及时送党政一把手和分管领导阅处。

三、镇内发文

镇内发文应履行签发手续,按程序办理。各类文件由部门起草、分管领导审签、党政办校验,再由主要领导签发。党委文件由党委书记签发,政府文件由镇长签发。党政办负责文号编制、材料印发和发文登记。  

四、资料归档

党政办负责所有资料(包括上级、本级和下级)的收发、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不得积压、遗失和泄密。凡调阅档案、文件者,应限期归还,且不得在调阅的档案、文件上画圈、画道、污损或折页抽篇。

五、印章管理

党委印章由组织委员负责管理,政府印章由党政办主任负责管理。组织委员、党政办主任因故外出时,可委托他人办理签章。印章不得随意借出,特殊情况需带印章外出办事者,应征得党委书记或镇长同意,组织委员、党政办作好登记并及时收回。  

 

机关事务制度

一、公物管理

对公共财物的购进、领用、移交等,实行专人专项管理,建立专用台账。

(一)现有公物登记:各办公室(含党政领导办公室,下同)和食堂内现有的大件公物,由党政办会同财政所登记造册。

(二)公物添置:根据实际需要,须添置的办公或生活用具,由各办公室向党政办提出书面申请,经镇长审批后由党政办购置分发。单价超过5000元的大额用具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并走县政府采购程序。

(三)办公用品购置党政办每个月统计一次各办公室所需的办公用品,造具计划,统一采购,分发到人。不允许擅自购置办公用品

二、卫生管理

(一)各办公室、宿舍和食堂的卫生由各部门或个人负责。做到日日清扫,并将垃圾自觉倒至垃圾池内。党政办组织相关人员每个月不定期地检查2次,并将检查结果张榜公布,纳入纪律考核。

(二)公共区域(包括机关前后院、走廊、楼梯、大小会议室、公共厕所、公共澡堂等)的卫生,聘请专人清扫。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三、水电管理

机关院内的水电设施要保持正常状态,若出现故障由党政办安排专业人员及时维修,通常每月收集汇总一次。

全体机关工作人员要养成节约用水用电的习惯,水龙头、各类电器在不使用的情况下,应自觉关好,尽量少用或不用空调、取暖器等高功率的电器设备。主观上故意浪费水电的,纳入纪律考核。

四、用餐管理

(一)食堂管理:食堂实行承包制,具体情况以签订的合同为准,归口党政办负责日常管理。

(二)工作用餐:工作人员凭票就餐,实行报餐制,工作餐餐费标准为每餐7元。就餐人员到党政办按每张2元购票并在购票登记表上签字,每人每月限购餐票70张,每月底党政办及时与财政所结算缴款;食堂在每月月底凭票与财政所结算镇财政的补贴部分,每张5元。

(三)招待用餐:接待用餐一般安排在食堂,按来客和陪同人员人数每人25元的标准核算,特殊情况实行议价。接待用餐由各对口管线的党政领导及时与党政办衔接。接待餐由食堂填写客餐登记表,再由党政办经办人和管线领导分别在表上签字,食堂在每月月底凭登记表到财政所结算报账。因工作需要在镇外招待用餐的,必须向镇长报告并经得同意。实行现金结算,一律不得签单。

五、派车管理

(一)党政领导出境公务用车实行派车制。党政领导离开粮市镇境内开会、办事需用车的,须书面(可用短信、微信)向镇长请示,镇长同意后由党政办负责开具《政府派车单》,作为报账依据。

(二)包村工作的下村用车实行定量包干制度。开展各项业务中心工作或突击性工作下村用车,经镇长同意,可另行派车。程序参照派车制度。

(三)党政办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整合用车。一般干部因公用车的,须由其分管领导书面、微信或短信提出派车,经镇长同意,开具《政府派车单》。

(四)派车标准原则上按2元每公里计算。离开粮市镇境内派车实行定价包干,具体见附件表格。

 

机关财务支出制度

一、规范支出

坚持“厉行节约、量入为出”的原则,优先保证刚性支出,兼顾一般性支出。各类财政资金支出,严格实行集体领导下的镇长“一支笔”审批制度。无弹性的各项支出,由镇长根据相关规定直接审批;有弹性的各项支出,先由经办和分管人员,按相关制度规定或集体研究意见核定,再由镇长审批。单笔5000元以上的资金须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特殊紧急情况下,经3名以上领导研究确定后通报。

二、按程序报账

(一)报账程序:1、本人填写《财务报账单》;2、分工管线领导审核开支情况是否真实,并对签字把关负责;3、财政所长审核票据真实性、合法性,报账单是否填写规范;4、镇长审批;5、出纳核对票据并支付。

(二)票据要求:所有报账发票须符合财政部门的相关规定要求,单据要有经手人、证明人的签字和财务审核章。  

(三)坚持立时立报的原则。当月发生的费用在当月前报账,不得跨月。因现金流紧张导致暂时不能按时支付报账现金的,要先按月审签然后待报。  

三、加强财务监督

镇人大、镇纪委不定期地对本级财务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镇财政所每季度在党政联席会上汇报一次财务状况 

 

附件表格

附件:1、《粮市镇请假审批单》

             2、《粮市镇外出办事报告单》

             3、《粮市镇公务派车单》

4、微信用车请示范例

5、《粮市镇派车标准》


附件一:

粮市镇请假审批单

编号:

姓  名


填表时间


请假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天)

请假原


分管领或镇长

初审意见

镇党委书记

审批意见



备注:请假须报分管领导(党政领导报镇长)批准后,报党委书记批准,党政办备案。有多个领导分管的,所有分管领导都必须初审。

 

 

附件二:

 

粮市镇外出办事报告单

编号:

姓  名


填表时间


外出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天)

办事内容


分管领导或镇长

初审意见

镇党委书记

审批意见



备注:外出办事须报分管领导(党政领导报镇长)批准后,报党委书记批准,党政办备案。外出开会的微信、短信或文件等书面通知,经审核后,可作《外出办事报告单》使用。

 

附件三:

粮市镇公务派车单

2017年派车单(存根)


2017年粮市镇派车单

编号




编号


驾驶员




驾驶员


审批人


用车人




用车人


时  间


时间




地点

至                     回

地点




事由


事由




金额




金额

佰    拾    元  ¥:       元

 

附件四:

微信用车请示范例

 

申请公务用车,请镇长批准。

派车时间:2017年2月20日,当天来回

 

出发地点:粮市镇

办事地点:祁东县

返回地点:粮市镇

 

事由:县经济工作会议

 

同行人员:全体村干部共8人

 

备注:赵东北和我各出车1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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