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三年粮市镇征兵工作方案
各村(居)委会、各单位:
二○一三年全镇征兵工作即将全面展开,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县征兵工作会议精神,做好秋征工作,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征兵工作条例》为依据,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央军委征兵命令和省、市、县工作会议精神,以保证新兵质量为核心,坚决执行上级征兵政策规定,加强领导、振奋精神、积极进取、确保质量,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今冬征兵任务,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做贡献。
二、组织领导
成立镇征兵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镇党委书记陈琼;
副组长:副镇长周卫勇;
成 员:武装干事王喜民、派出所长肖红。
成立征兵办公室,由武装干事王喜民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 我镇今秋征兵工作的大体安排
(一)征集任务分配
今年我镇的征集任务数量较往年基本持平,各村上站任务数量为:每村至少一名
(二)征集对象和范围
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为主,优先征集高学历青年和应届毕业生,特别是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三)征集年龄
男青年为
(四)征集条件
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总政2004年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五)征集办法
适龄青年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经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时间统一为
(六)征集时间
从2013年8月1日开始征集,9月10号开始起运新兵,9月30日前运送完毕。
(七)阶段安排
今年征兵工作,按照“组织准备、具体实施、工作总结”三个阶段,分4个步骤实施。
1、
2、8月6、7号我镇参加县里组织的体检
3、8月11号至9月5号,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走访,按要求组织参检人员复查,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择优定兵。
4、9月6号至30日,组织新兵交接,搞好新兵运输工作,完成征兵工作总结。
四、 奖惩措施
各村每完成一个双合格数,奖励人民币300元,未按要求送检的处罚款300元。
五、 几点要求
一是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要把征兵工作作为第三季度的中心工作,从大局出发,切实加强领导,列入议事日程,要明确责任,搞好分工,做好适龄青年的思想发动,为征兵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二是加强教育,搞好宣传。要继续组织搞好爱国主义和光荣传统教育,提高全民国防意识,在全镇为征兵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通过灵活多样、喜闻乐见的教育形式,提高适龄青年参军报国的政治热情。各村宣传时,不得少于8条标语,在
三是严格标准,抓好落实。各单位在完成任务的时限、数量、质量上要严格按照镇征兵办的要求和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搞好相关资料统计,及时准确上报材料,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年度征兵工作任务。
粮市镇人民政府
粮市镇人民武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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