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和精细化水平,强化社会治安面的管控力度,不断将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延伸,据中央、省、市关于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等系列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召开招聘一批农村辅警,为使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镇“一村一辅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刘康柏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谢俊任第一副组长,党政领导蒋海球、周建军、杨琪、陈建平、周飞、王喜民、高祁山、派出所长邓昌能、纪委副书记赵建荣任副组长,张荣凯、蒋永、雷志勇、曾钰、何少兵、张秀梅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由陈建平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招聘的具体工作,办公地点设105办公室,由曾玉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农村辅警8名,每个村(居)1名。
三、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无传染性疾病,无纹身,无其他不适宜从事协助公安工作的疾病,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3、具有祁东县户籍的常住人口,农村辅警限招男性,且长期在本村居住,年龄原则上控制在18-35岁(1983年12月1日至2000年12月1日出生,如该年龄段无合适人选,可放宽至45岁以下,即1973年12月1日出生),身高165厘米(含)以上。
4、具有全日制高中(中专、中技)以上学历,能独立操作电脑,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一定的文字功底。
5、现任村干部被聘用后必须辞去村干部职务。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条件:
(1)有违法犯罪记录或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且在处分期间内或正在被纪检部门立案调查的。
(3)曾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有吸毒精神病史或其他重大不良记录的;
(6)本人家庭成员、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政治安全活动的;
(7)县公安局在岗的专职巡逻队员、协管员;
(8)其他不符合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条件的情形。
7、招聘后要服从工作调配。
五、招聘程序
县“一村一辅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各乡镇就农村辅警招聘工作召开专题会议,并在祁东电视台、祁东新闻网、祁东手机报、平安祁东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公开招聘简章,我正召开会议宣传发动,张贴公开招聘简章。我镇召开会议宣传发动吧、张贴公开招聘简章。
农村辅警
1、报名、资格审查。本人在2019年1月5日前到村(居)委会报名,并如实填写《祁东县公开招聘农村辅警报名审批表》,一式二份。村(居)支“两委”按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集体讨论后按1:3比例推荐,并将被推荐人的审批表上报乡镇。
2、尿检和政审面试。被推荐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及其他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同底彩色免冠2寸照片4张(背面标注姓名)到派出所参加尿检。乡镇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联合审查和面试,并将符合条件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名单提交镇党委研究。
3、镇党委会议研究。镇党委会议研究后,将研究的具体情况上报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公安局,联系人:谭彰龙13575139668),每个村(居)确定一名推荐人员,并将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一并上报,由县公安局建立农村辅警后备人才库。
4、县公安局统一组织计算机操作应用能力测试和体检。县公安局按1:1比例组织计算机操作应用能力测试(其中计算机操作应用能力测试成绩低于60分视为不合格)和体检。不合格的,从后备人才库中,由该村符合条件的人员依次递补,参加计算机操作应用能力和测试和体检。
5、县公安局集体研究。县公安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拟录用人员。
6、公示。将拟录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7、培训。县公安局组织录用人员统一培训,培训合格后聘用上岗。
六、人员待遇
1、招聘人员为临时工,不办理入编手续。
2、农村辅警个人待遇月工资1519元,另为其购买疾病和人身意外保险,配发服装和信息采集终端设备。
3、聘用人员培训合格后,由县公安局派遣至村(居)警务室和社区开展工作。
本次招聘工作由粮市镇公开招聘农村辅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和具体解释。
粮市镇公开招聘农村辅警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