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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迎接衡阳市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项督查的紧急通知

来源:粮市镇     发布时间:2021-02-04 00:52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四明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省市驻祁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衡防疫发〔20212号)文件,市疫情防控督查组定于2021年1月14日—16日,来我县督查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为做好准备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对象

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商场超市、农贸海鲜、批发市场、酒店宾馆、餐饮场所、交通站场、医疗机构、集中隔离点、学校、景区景点、文化娱乐场所、宗教场所、养老机构、监管场所、冷链冷库、快递物流、乡镇街道、管理处)、村社区

、督查内容

(一)督查商场超市、酒店宾馆、餐饮场所、农贸海鲜、批发市场、学校、景区景点、文化娱乐场所、宗教场所等人员集中的重点场所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情况,查看从业人员每日健康监测制度执行情况,个人防护措施落实情况,环境清洁消毒情况,以及是否在醒目位置张贴疫情防控温馨提示等。

(二)督查交通站场、公共交通工具等通风、消毒频次,是否严格控制超员率,做好进出人员体温检测,“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查验情况。

(三)督查机关企事业单位特别是乡镇街道、管理处)、村社区落实“五有”情况,即:有疫情防控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适量防护物资储备,有医疗卫生力量指导支持,有隔离场所和转运安排准备等措施。

(四)督查乡镇街道、管理处)、村社区落实“网格化”管理情况:组织人员到户、到人,做好近期返乡人员特别是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相关人员、口岸货物装卸搬运人员、快递物流人员、集中隔离场所服务人员、以及来自境外和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等重点人群的信息登记、摸排上报和管控检测措施落实情况。

(五)督查冷链冷库、快递物流及其运输工具预防性消毒,及其相关从业人员日常健康监测、定期核酸检测、个人防护措施落实情况等。

(六)督查“四方”责任落实情况,即全面压实党委政府属地责任、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自我防控责任;建立健全地方党委政府及行业部门领导联点分片包干,实行县级领导包乡镇街道、管理处)、乡镇街道、管理处)干部包村社区、村社区干部包户的包干分片责任制。

(七)督查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和院感防控情况。

(八)督查集中隔离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九)督查春节前重点人群疫苗接种情况。

(十)督查各级各部门落实“减少春节期间人员流动聚集”情况。

、督查方式

采取随机抽查、实地核查、暗访督查、现场交办等方式进行。

、相关要求

(一)思想认识到位。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督查,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迅速行动,对照督查内容和督查清单,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对工作短板、不足、薄弱环节,务必在1月14日上午8:30之前整改到位。

(二)明确责任分工。督查组采取现场检查和查阅资料相结合的方法开展督查各级各部门要压实工作责任,对照各自职责任务,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全力做好准备工作。

(三)强化整改落实。对督查组发现的问题和交办的整改清单,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整改到位市里会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对领导重视不够、措施落实不力、问题整改不落实的部门和单位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各行业单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督查表

 

中共祁东县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导小组办公室    

                            202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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