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镇属相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守护好一江碧水”的指示精神,强化党建引领,推动河长制更好落实落地,将涉河治河作为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纳入“学史力行”和今后工作重点内容,根据祁组通〔2021〕29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镇开展“党建引领、五联共建”工作,促进河长制和党建工作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高质量党建进一步促进河长制工作“有力、有效、有能、有序”开展,大力建设群众身边的幸福河。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沿河各村(社区)党支部、村(社区)河长制工作站
二、实施内容
(一)组织联商。将党组织建在河流、流域上。同一河流所流经村(社区)建立联合党支部,由镇级河长任联合党支部书记,河流所流经村(社区)村级河长为支委成员,负责所辖流域党员和志愿者开展巡河清河护河等工作的组织协调。联合党支部定期召开支委会议,收集各支部委员(村级河长)治水中具体问题,提出解决的具体措施和建议,抓好问题反映和解决。
(二)党员联护。以村(社区)为单位划分河段,组织党员联点本村(社区)的一小段河流(段),协助河长管理该河流(段),联合河长、护河员、保洁员参与此河段的保洁、管护、美化。各村(社区)要组织党员经常性开展“幸福河湖、你我同行”志愿服务活动,围绕“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修复水生态、治理水环境”广泛开展宣传,对联点河流(段)进行河道保洁、“垃圾清零”净滩,组织党员以自愿捐赠一棵树等形式,绿化水域岸线。
(三)党群联心。各村(社区)要通过召开屋场恳谈会等方式,抓好本村(社区)舆论引导和宣传,广泛宣传河长制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广大群众护河爱河意识,形成全民参与、共同管护河流的浓厚氛围。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立“党员+群众志愿者”巡河周、巡河日,将河长制工作纳入村规民约内容,进一步约束村民垃圾存放、污水排放等行为,对违反村规民约的,通过开展环保志愿服务等方式针对性提高环保意识,形成人人爱河护河的良好风尚。
(四)部门联治。镇党建办、河长办要发挥部门作用,主动履行责任,及时解决“党建+河长制”权责范围内问题,联点本镇辖区内河道治理任务较重、党员人数较少的村(社区)的一段河流(段),开展河道清淤、整治、绿化工作,建设群众身边的“幸福河”。
(五)上下联动。一是联合党支部要定期召开“党建+河长制”工作会议解决问题,规范建立定期调度、责任区域公示、巡河护河、问题受理督办、河道清理整治、宣传教育、村民自治等制度。二是镇河长办、村(社区)河长制工作站要建立联动机制,对镇河长办、村(社区)河长制工作站难以解决的问题要逐级上报,推动解决。
三、具体要求
(一)联合党支部做到“3个1”
1.创新一个模式。联合党支部要按照河流情况,创新党支部、党小组设置,构建党委+党支部+党小组三级管理体系,采取党支部书记(镇级河长)带头、党小组主抓、党员示范带动群众的工作模式,党支部书记(镇级河长)带头巡河护河,层层压实责任,构建党员干部以身作则、群众积极参与的党群联动机制。
2.统筹一个活力。各联合党支部要开展护河、环保“三会一课”,设立河道管护“党员责任岗”,将河道管护纳入“村规民约”,积极引导党员、群众参与环境保护,形成组织引领、党员带头、群众参与“三位一体”的强大护河合力。
3.攻克一批难点。以问题为导向,发挥联合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对河流进行全面排查,特别要针对存在的一些顽瘴痼疾,制定解决方案,解决群众最关注、最盼望的问题,争取河流面貌有较大改观。
(二)党建办和河长办做到“4个1”
1.开展河长制主题党日活动(每季度组织一次河长制主题党日活动)。围绕“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治理水环境”开展宣传,大力开展河道保洁“垃圾清零”行动,将主题党日活动开在河边、开在现场,推动主题党日活动同河长制工作深度融合。
2.开展巡河活动(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徒步巡河)。组织党员干部积极开展河流巡查、河岸清查、环保宣传、环境整治等工作,使党员干部及周边群众形成“爱河、治河、护河”的共识,营造良好氛围。
3.开展河长制进党员冬春训活动(每年至少安排一次河长制工作进党员冬春训)。将河长制工作纳入农村党员冬春训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提高党员的思想认识和政治责任。
4.开展党员“幸福河”活动(每年至少建设一条“幸福河”)。镇河长办选取一段小微河流(流域面积200平方公里以下,不低于3公里),联合村(社区)投入资金,开展河道清淤、绿化和整治工作,建设老百姓身边的“幸福河”。
(三)党员干部做到“5个1”
1.认领一段河流。每个党员干部认领一段河流,联合河段长、保洁员参与此河段的环境卫生、管护美化。
2.参加一次主题党日活动(每季度至少一次)。利用党员活动日,开展“保护母亲河”等主题活动,组建党员义务护河队,不断增强群众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3.开展一次宣传(每年至少一次)。党员干部充分利用群众会、屋场会,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河长制宣传工作,向村民发放保护河流宣传资料,加强环保知识解读,提高群众的生态环保意识。
4.参与一次巡河(每季度至少一次)。设立党员护河先锋岗,对河流进行巡查,党员干部每季度至少参与一次徒步巡河,每年累计巡河不少于40公里。对存在乱占、乱采、乱建、乱倒“四乱”现象要坚决制止,一旦发现河堤存在安全隐患,及时联系镇、村河长解决问题。
5.修复一条河岸线。党员干部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采取每个党员干部捐赠一棵树等形式,及时修复损毁水域岸线,为打造整洁优美、水清岸绿的河湖生态环境贡献一份力量。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把推行“党建+河长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镇党建办、河长办要履行主责,主动担当,抓紧制定出台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进度、具体措施和责任人,到年底前推动“党建+河长制”落地见效。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党建+河长制”例会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工作督察制度,协调解决河流管理保护的重点难点问题。定期通报河流管理保护情况,对“党建+河长制”实施情况和河长、联点党员履职情况进行督查。镇党建办、河长办要加强组织协调,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共同推进河流管理保护工作。
(三)强化考核问责。将联点党员履职情况纳入民主评议重要内容,同时将“党建+河长制”工作实施情况纳入村(社区)河长制季度、年度考核及基层党建工作考校重要内容。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对因履职不力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加强社会监督。在河流岸边显著位置竖立责任公示牌,标明河长、联点党员、河流概况、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做好宣传舆论引导,提高全社会对河流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附件:关于推进“党建引领、五联共建”工作,成立粮市镇河长制联合党支部的通知
中共祁东县粮市镇委员会
祁东县粮市镇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0日
关于推进“党建引领、五联共建”工作,成立粮市镇河长制联合党支部的通知
各村(社区)党支部、村(社区)河长制工作站: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祁东县委组织部 祁东县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进“党建引领、五联共建”,以高质量党建进一步促进河长制工作高质量开展的通知》(祁组通〔2021〕29号)文件精神,促进河长制和党建工作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河长制更好落实落地。结合我镇实际,经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我镇成立各河段联合党支部,各联合党支部成员名单如下:
一、施家台河段联合党支部
联合党支部书记:彭玉春
支委成员:赵东北、郝元生、高水平
二、洪头堰河段联合党支部
联合党支部书记:谭郁军
支委成员:王爱平、郝元生
三、广积河段联合党支部
联合党支部书记:刘君明
支委成员:张春华、谢林荣、郝元生
四、猫家皂河段联合党支部
联合党支部书记:周建军
支委成员:张爱国、谢林荣、张艳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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