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杜桥乡安全生产工作经费保障制度
为加强全乡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工作正常开展,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所需经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工作经费的来源
1、乡财政安排部分预算资金。
2、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3、企业按照国家财政部、安全生产监管总局的有关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以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按照0.5%的标准提取。
二、安全生产工作经费的使用范围
1 、乡政府包括:安全生产工作的大检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配备必要的救援器材、设备;应急救援演练;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费用。
2、企业主要包括: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运输工具附属安全设备,经费主要用于道路运输工具安全状况的监测及系统维护),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品;安全生产监测与评价;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三、安全生产工作经费的管理
1、乡安全生产工作经费专款专用,并接受有关部门监督;
2、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经费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财务管理,专款专用,并接受有关部门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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