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资料清单
一、成立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发布公告,公告式样见《湖南省村(居)委员会选举规程》(以下简称《规程》)第3页。
二、召开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并通过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办法,见《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模板》,并发布公告。
三、选民登记,发布公告,公告式样见《规程》第16页。
四、侯选人提名,提名侯选人之前,要发布提名办法的公告,见《规程》第20页。
注意事项:关于居民委员会成员侯选人的提名工作,在选民1人1票提名不能过半的情况下,可采用户代表提名的形式,详细情况见《XX社区第九届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模板)》。
五、公布侯选人提名结果,样式见《规程》第21页。
六、确定正式侯选人,选举日7日前公布。经过对提名侯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后,发布正式侯选人公告,样式见《规程》22页。
七、投票选举。公布选举的投票方式、时间和地点,样式见《规程》27页。
八、办理委托投票、公布委托投票名单、样式见《规程》29页。
九、公布当选名单。选举结果经确认有效后,用公告的形式公布,样式见《规程》3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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