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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杜桥乡关于贯彻实施“三法”的自查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6-07 16:13

国旗、国歌、国徽是宪法规定的国家重要象征和标志,是民族精神、爱国主义精神的集中体现。颁布和实施“三法”是落实宪法规定的重要举措,尊重和爱护国旗、国歌、国徽是每一位公民的法定义务。为弘扬爱国主义精神,进一步加强全乡居民的爱国意识、国旗意识、国徽意识和国歌意识,尊重国旗、国徽、国歌,培育家国情怀。我乡积极开展“三法”宣传,营造尊敬国旗、国歌、国徽,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的浓厚氛围响应全县“三法”贯彻实施迎检工作,我乡积极开展“三法”贯彻实施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现将自查报告汇报如下:

  1. 贯彻“三法”精神。6月4日,我乡通过学习《关于开展《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贯彻实施情况自查自纠的紧急通知》的精神对照《国歌法》《国旗法》《国徽法》逐条逐项梳理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单位“一把手”乡党委书记高建军亲自安排部署,明确乡党委专职副书记周静分管副职具体抓,网上下载“三法”内容,打印并下发后,迅速开展“三法”学习活动,做到机关干部职工人手一份。随后我乡督促乡教育管理中心对各学校贯彻实施“三法”情况进行对照检查,乡教育管理中心于6月4日成立了曾凡斌为组长肖建国、严国阳为副组长,各校(园)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中学会议室组织召开各校(园)专项负责同志参加的专题会议,传达贯彻《关于开展《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贯彻实施情况自查自纠的紧急通知》的精神,要求全乡校(园)67日以前深入开展自查并整改落实到位。

  2. 强化宣传教育。我乡各校(园)积极利用周一升旗仪式、微信群主题班会、主题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宣传“三法”,广泛地宣传国旗、国徽、国歌法律法规和规范使用条例。各校(园)组织全体师生学习《国旗法》《国徽法》《国歌法》等相关法律,牢固树立国旗、国徽、国歌庄严肃穆的意识,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激发生培养自身的爱国主义情怀。让爱国主义精神从小根植在孩子们的心里,让家国情怀相伴一生。

  3. 严格规范升旗仪式。我乡各校(园)每周一举行升国旗仪式,时刻保持国旗整洁,各校(园)领导班子带头齐唱国歌。遇到恶劣天气,及时维护国旗和升旗台。

  4. 加强监督排查。64下午教育管理中心依据《国旗法》、《国徽法》、《国歌法》的规定,对全乡校(园)进行排查,经过排查,除白源小学国旗存在破损情况外,未发现有违反国旗、国徽和国歌使用管理规定的行为。

  5. 整改措施。针对白源小学国旗破损情况,我乡已督促校方迅速按照标准购置新国旗在工作日进行悬挂,并做到早升晚降。

    下一步,我乡将继续加大规范使用国旗、国徽和国歌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全乡规范使用国旗、国徽和国歌的自觉性,维护国旗、国徽和国歌的尊严。让国旗、国歌、国徽在全乡心中永放光芒,用爱国主义的伟大旗帜广泛凝聚起团结奋进的磅礴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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