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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县开展《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贯彻实施情况自查自纠的紧急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6-07 16:18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四明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省、市驻祁单位:

为全面增强公民的国家观念和国旗、国歌、国徽意识,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衡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执法检查的实施方案》,6月11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将对我县《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以下简称“三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为切实做好“三法”贯彻实施迎检工作,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在全县开展“三法”贯彻实施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范围

对“三法”贯彻执行、宣传学习情况,国旗、国歌、国徽的正确规范使用和管理情况等。

二、自查内容

全县各级各部门履行“三法”主体责任情况,包括学法普法、宣传教育、日常监督管理等方面的组织落实情况;落实监督责任的情况,包括国旗的升挂使用和收回,国徽的悬挂使用和收回,国歌的奏唱播放和使用以及国旗、国徽的制作、销售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情况;各级各部门依法升降国旗、正确升降国旗等情况,依法奏唱国歌、将国歌纳入中小学教育等情况,依法悬挂国徽、印章依法刻印国徽图案等情况;相关执法单位对违反“三法”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纠正及监督等情况。自查自纠具体内容详见《祁东县贯彻实施“三法”执法检查重点任务清单》(附件1);整改任务清单详见《祁东县贯彻实施“三法”相关条款及整改清单》(附件2)。

三、时间安排

(一)专项自查自纠阶段:(2021年6月4日至6月6 日)

各级各部门要对照《国歌法》《国旗法》《国徽法》,逐条逐项梳理本部门贯彻落实情况,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切实提高工作自觉性,对发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对一时确实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建立问题台账, 确保法律条文贯彻落实到位。

(二)全面总结整改阶段:(2021年6月7日至6月8日)

各级各部门在自查自纠基础上进行总结整改,撰写自查报告。自查报告要坚持问题导向,简要总结每项法律条文落实情况,重点查找未落实和落实不彻底的条目,形成问题清单,分析问题原因,制定落实计划,明确具体措施和整改落实时限。

(三)督查督导阶段:(2021年6月9日至6月10日)

由县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县政府督查室、县政府研究中心、县司法局等单位对全县各级各部门贯彻实施“三法”情况进行检查。对未按规定升挂国旗、悬挂国徽、奏唱国歌和未规范使用和管理国旗、国歌、国徽的部门和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贯彻实施“三法”,对维护国旗、国歌、国徽的尊严,增强公民国家观念,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县各级各部门要站在维护国家尊严和政治形象的高度,切实增强贯彻实施“三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严格按照“三法”有关规定升挂国旗、悬挂国徽、奏唱国歌。为检验“三法”学习成效,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将对被检单位部分人员进行现场调查问卷。各单位“一把手”要亲自安排部署,明确一名分管副职具体抓,迅速开展“三法”学习活动,可购买正版“三法”读本或网上自行下载“三法”内容,做到机关干部职工人手一本(份)。

(二)夯实工作责任。各级各部门要细化工作责任,硬化工作措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三法”贯彻实施落到实处。要深入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系统分析,切实找出部门单位落实“三法”存在的问题,确保把病症找对、病因找准。对查摆出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建立整改问题台账,明确责任主体、时限要求,实行逐个问题“挂号”、逐项内容“销号”,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三)及时上报材料。各级各部门务必要在2021年6月8日上午12:00前,将自查报告、自查任务清单及相关材料,纸质材料经单位一把手签字盖章后,与同步电子版一并交祁东县人民研究中心434办公室。(联系人:刘浩,联系方式:13575157310,电子邮箱:qdxzfyjzx@163.com

 

附件:1.《祁东县贯彻实施“三法”执法检查重点任务清单

     2.《祁东县贯彻实施“三法”相关条款及整改清单》(样表)

 

祁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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