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面:首页 >>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乡镇信息公开目录>> 鸟江镇>>计划规划

鸟江镇2017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考核办法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4-18 18:04

为建立健全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居民生活环境质量,根据《中共祁东县委办公室祁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和卫生综合整治的意见》(祁办通[2017]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所有行政村(居委会)、镇属各单位

二、考核内容

主要包括宣传教育、设施添置、管理机制、环境卫生面貌、环卫评比等。

三、考核方式

(一)月督查。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办不定期对行政村、镇属单位、学校等单位环境卫生进行明检,每次检查由一名党政领导任组长,再采取抽签方式决定其它四名督查组成员,组长携带好上月的整改通知书,并通知支部书记或村主任参加现场考核,对上月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回访,如回访还未整改到位的,在当月明检计分中加倍扣分,并继续列入整改范畴。再由支部书记或村主任抽签决定检查其它另外两个村民小组,考核实行组长负责制,直接进行计分,村支部书记或村主任、考核组成员对考核结果现场签字认定。根据检查得分情况进行汇总排名,对存在问题的以整改通知书的形式发放到各行政村(居)及各单位,并报镇党政班子领导。

(二)季考评。参照月督查进行操作,综合每三个月得分进行评比排名。

(三)年考核。参照月督查进行操作,取每季度考核得分平均值。

四、考核计分办法及奖惩

考核基准分为100分,具体细则见附件。

(一)月考核。考核过程中,每发现一处1.5M2以上的成堆垃圾,扣该村保洁经费200元,1.5M2以内扣保洁经费100元;月度考核细则进行计分排名各行政村做好农户评比,每月每村按常住居民2%的比例上报文明清洁户,奖励价值10元左右的日常生活用品。

    (二)季考评。季考评取当季三次月度考核平均分。季考核排名前三位且得分90分以上的行政村,按排名先后分别奖励600元、500元、400元;排名后三位且得分90分以下的行政村,由镇党委下文进行通报批评,按得分高低分别处罚金400元、500元、600元。连续两季度考核排名后三位且得分90分以下的,由党委书记对村支部书记进行约谈,并取消当年各类先进评选资格和当年度县级以上“两代表一委员”提名资格。连续三季度考核排名后三位且得分90分以下,对村支部书记进行免职处理,其它班子成员由镇党委、政府依法依规采取相应的组织处理措施。

    (三)年考评。年底对全年的情况进行汇总,对年考核排名前三名且得分90分以上的行政村,按排名先后分别奖励1000元、800元、600元;排名后三名且得分90分以下的行政村,按得分高低分别处罚金600元、800元、1000元,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四)对保洁员考核

各行政村对保洁员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乡镇年底评选优秀保洁员六名,每人奖励500元;在省、市、县检查考核中被通报批评的行政村,当月扣除该村保洁经费200元,行政村按《鸟江镇保洁员劳务合同》对问题区域保洁员予以处罚。

   )对镇属各单位的考核参照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办的考核细则执行,每季度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考核排名。对排名前三的实行适当奖励;对工作组织不力,排名靠后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连续两个季度排名倒数第一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实行诫勉谈话,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季度讲评会上做整改表态发言;连续三季度排名倒数第一的,镇党委、政府将建议主管部门调整主要负责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