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鸟江镇人民政府提醒居民:勿自采自食销售野生蘑菇

来源:鸟江镇     发布时间:2019-06-05 10:31

广大居民们:

    目前正值春夏多雨季节,天气温湿,正是野生蘑菇生长旺季,但由此造成的食用蘑菇中毒事件也频频发生。近日,衡阳市某地就发生了两起疑似食用野生蘑菇中毒致死案例。

    为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维护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镇食安办提醒广大居民:不采食、销售野生蘑菇,以防食物中毒。

    一是认识毒蘑菇的危害。毒蘑菇毒性成分复杂,中毒表现各异,主要有恶心、呕吐、流涎、流泪、精神错乱、急性贫血、黄疸、脏器损害等,严重者可死亡。毒蘑菇中毒后,病情凶险,病死率高,且没有特效疗法。

    二是勿采食野生蘑菇。鉴别野生毒蘑菇是否有毒,目前没有简单易行的鉴别方法,预防毒蘑菇中毒的根本办法就是不要采食野生蘑菇,以免发生意外,危害身体健康甚至生命安全。在有采食野生蘑菇习俗的地方,切勿采摘未食用过或不认识的野生蘑菇。对于市场上售卖的没吃过或不认识的野生蘑菇,也尽量不要购买或食用。

    三是食品经营者要切实加强管理。镇食安办要对各类超市、农贸市场、销售摊点深入排查,严禁法律明令禁止的食用野生动植物、未经检疫的野菜、野生蘑菇等传统野生食材进入流通和消费环节,严禁自采自食;对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依法处理,对居民自采自食的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并有效制止。同时,各食品经营者也要严格把好原料进货关,严禁采购、销售或烹制来源不明的、不常见的、可能有毒有害的野生蘑菇;对可食用的蘑菇要严格挑选,避免有毒有害物质混入其中。

    四是要根据食物季节性特点和可能出现的不确定因素,即时发布消费警示。通过媒体和宣传栏、横幅等形式,在集市、广场、村组(社区)等人群聚集区,广泛告知食用野生动植物安全风险,提高公众自我保护能力。

    五是发生食物中毒时要及时处置。一旦误食野生蘑菇后出现疑似中毒或中毒症状,要尽早采用催吐、洗胃、导泻、灌肠等方法,迅速排除毒素,同时应尽快到医疗机构接受治疗。消费者购买食用或在外就餐出现中毒症状,还应保留病历和化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报告镇食品药品监管办。一旦发现食用野生动植物中毒事故,要按照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妥善处置,第一时间有效地救治患者,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并按规定及时报告。

 

                                                鸟江镇人民政府

                                               2019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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