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鸟江镇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5-27 11:37

鸟江镇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

 

为深入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 建立健全我镇农村环境卫生保洁长效管理机制,实现治理与管理并重,全面落实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提高全民改善环境卫生的意识,特制定如下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目标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

各村(居)委会书记是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第一责任人,村民委员会主任是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直接责任人,对本辖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负全面责任。

二、责任范围

辖区范围内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全覆盖。

三、责任目标

1、无暴露性垃圾。对路边、河边、桥边、墙边、公共地段、村庄内、镇郊结合部的垃圾彻底清除,无暴露性生产、生活垃圾。沿路沿街要求无零星垃圾,无白色垃圾和暴露垃圾。垃圾桶垃圾不外溢,建筑、医疗、企业生产垃圾不入桶;垃圾桶内的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2、无水面垃圾漂浮物。对所有河道、水塘、沟渠的垃圾漂浮物彻底清理,确保河流清畅。已整治河道河滩无杂草,无漂浮物,做到定时打捞,定时清运,保持环境卫生干净;对低洼处臭水沟、塘、坑要进行改造填埋,保持河道、沟渠水质干净清澈、无异味。

3、无乱贴乱画。对墙壁、电线杆、门面、树上等乱张贴的大小广告、无序标语进行清理洗刷,确保环境有序。村民房前屋后墙面整洁、不能出现乱涂乱画随意张贴的宣传品;杜绝牛皮癣、非法小广告。

4、无乱堆乱放。集镇、中心村庄所在地经营户不得占道经营,随意堆放货物,确保有序经营。道路两侧、农户房前屋后乱堆乱放要有序清理,杂物、农具、基建剩余的建筑用品要堆放整齐。集贸市场、专业市场保洁良好、卫生整洁,地面无污水,下水道畅通,垃圾及时清运。农村种植养殖户,要有效处置废弃物、粪便,无异味、无随便丢弃现象。

5、无污水横流。对所有阴沟、下水道要进行疏通,确保污水有序排放。农户、餐饮业商贸企业禁止污水乱泼乱倒,无污水横流现象。

6、按照公共设施管理标准,做好环卫设施保洁和养护工作,确保环卫设施的整洁、完好。

四、严格奖惩

按照《鸟江镇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考核办法》要求,严格兑现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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