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我管理处森林防灭火的能力,确保全管理处森林资源安全,根据《森林法》、《湖南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衡阳市森林防火条例》、和《祁东县森林防火问责暂行办法》结合我管理处森林防灭火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原则
努力做到科学有序地组织森林防火工作,确定最佳扑救方案,快速调动有效的扑火力量,力争在最短时间内,指挥最有力的扑火队伍到达火灾现场,达到迅速扑灭森林火灾的目的。
二、启动条件
凡属以下森林火情,均启动本预案。由管处理全权指挥扑救,各科室、工区、村委会、有林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无条件服从,并按指令组织实施。
1、三级风以上,发生在重点火险区内的;
2、大风天火势难以控制的;
3、已有明火在林地内燃烧的;
4、燃烧时间在半小时以上的;
5、简单人力扑救无效的;
6、需请求管理处、县、市和友邻单位支援的。
三、启动程序
各工区、村发生火警、火灾时应严格按照火警、火灾报告制度逐级上报。
1、各工区、村凡发生上述火情的,应立即向管理处或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不得延误。
2、管理处值班人员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向带班领导及有关负责人报告,并做好记录。
3、带班领导及有关负责人要立即组织了解和快速掌握具体情况,并及时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主要领导报告。
4、随时了解掌握火场情况,为领导决策做好各项工作。
5、切实抓好善后处理及总结工作。
四、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管理处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及其职责
1、管理处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指挥长由管理处主任赵舟同志担任,副指挥长其他班子副职担任,各科室、工区、村负责人为成员。各工区、村也要成立村级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并制定村级防火应急预案。
2、工作职责:
①负责信息传递,排查隐患;②实施各项应急措施;③发布有关防灭火命令、指示、通知、通告;④统一调度有关方面的人员、设备、物资、能源、组织防火;⑤向上级及时报告灾情。⑥做好受灾群众思想工作及善后处理工作。
(二)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及其职责
1、管理处防灭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管理处应急办办公室。
2、工作职责:①及时掌握全管理处有关灾情;②督促检查各工区、各村、应急预案的制定实施情况;③贯彻执行管理处领导小组关于森林防火的各项工作决策;④协调各工区、各村组织森林防火工作;⑤负责处理有关森林防灭火的日常工作。
六、应急反应
1、接警、报警 凡发生本预案启动条件之一情况的,应立即上报管理处或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管理处机关值班员接到森林火情报告后,要立即向带班领导报告,同时报上一级森林防火办公室,并认真做好记录。
2、启动预案、设立前线指挥部 管理处机关带班领导及防火负责人接到值班员报告后,要详细了解火场态势,做好应急措施准备,必要时立即成立前线指挥部,以便加强火场指挥,协助督察火场扑救工作。
3、扑火力量的调动 由管理处召集成员会议,听取火情汇报,制定扑火方案及扑救措施;下达扑火命令,协调有关部门,组织调动扑火力量和扑火物资,各扑火队伍在森防期间要处于备战状态,一旦有令,立即出击。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不准各行其事,对参加扑救森林火灾有功单位和个人,要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
4、扑火原则及安全保障 要精心组织,全面部署,周密安排,讲究战术,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立足“打早、打小、打了”。要指派有实践经验的人员到一线指挥扑火,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严禁老、弱、病、残、幼人员参加扑火。
5、后勤保障 各工区、村及有关单位,要做好扑火战斗的后勤保障计划,保证扑救火灾的需要。各工区、村要协同作战,做好扑救火灾的各项准备。办公室要优先提供交通运输工具;派出所要维护好火场的治安管理,及时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卫生院要做好医疗救护工作。
6、善后处理 森林火灾扑灭后,除部分人员看守火场外,要及时组织扑火队伍撤离火灾现场。扑救工作结束后,由管理处或上一级林业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合调查组,负责火案调查,核实受灾损失,核算扑火费用,提出对火灾肇事者的处理意见等善后处理工作,同时写出调查报告,上报县、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同时,组织做好扑救火灾的总结工作。表彰对扑救火灾有突出贡献和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处理有关责任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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