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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驻村帮扶工作中深入推进消费扶贫的工作提示

来源:四明山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0-09-23 19:35

关于在驻村帮扶工作中深入推进消费扶贫的工作提示

 

各县直各派出单位、各级驻村工作队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消费扶贫的重要指示精神及省、市有关消费扶贫决策部署和会议要求,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我消费扶贫的任务目标,为全面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凝聚智慧和力量,现就有关工作提示如下:

1.提高思想认识。消费扶贫是党中央着眼于全面打赢脱

贫攻坚战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是助力贫困地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关键一招。各乡镇(街道、管理处)、县直各派出单位主要领导及各级驻村工作队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消费扶贫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重要意义,结合自身优势和工作实际,调动各方力量,紧紧围绕“今年全市扶贫产品销售额保底 8.4 亿元”的目标,积极投入到消费扶贫工作。

2.强化保障措施。各后盾单位要高度重视,将消费扶贫工作纳入驻村帮扶工作重要议程,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  定目标、拿方案、出措施,并通过指定专人负责,加强沟通

协调。要严格落实“公办食堂预留 20%以上的份额用于采购

全市扶贫产品”等相关要求,以食堂采购农副产品、工会采购福利、慰问品等方式优先采购扶贫产品。各后盾单位要积极支持和帮助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与的企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开展扶贫产品认定,积极为帮扶地区搭建消费扶贫的平台和渠道,积极动员广大干部职工通过“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等方式促进扶贫产品销售。各乡镇(街道、管理处)要加强对消费扶贫工作的协调沟通工作推进中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向县扶贫办、县驻村办反映

3.抓好汇总上报。各后盾单位要把消费扶贫月活动纳入单位重要议事议程。市里将设立“消费扶贫”专项奖励资金,对参与消费扶贫有突出贡献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进行表彰并给予奖励,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各级驻村工作队和结对帮扶干部要按照扶贫办要求,对所帮扶村和帮扶贫困户农产品销售需求、质量、价格进行摸底,统计、汇总,做到底数清楚、数据精准、质量合格、价格公道,助力销售扶贫产品的同时,统计好扶贫产品相关销售数据并上报至扶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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