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双桥镇烟花爆竹打非清剿“春雷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属单位:
现将《双桥镇烟花爆竹打非清剿“春雷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双桥镇人民政府
2018年1月16日
双桥镇烟花爆竹打非清剿“春雷行动”方案
为切实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有效防范事故发生,根据省、市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春雷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规范全镇合法经营门店的日常经营行为,取缔非法经营门店及地下黑窝点(包括流动非法经营摊点),打击非法运输、非法储存,确保烟花爆竹经营安全。
二、行动时间
集中行动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8年1月12日至2018年2月15日;第二阶段:2018年2月16日至4月6日。此后结合各辖区实际,开展常态化的打非工作。
三、职责分工
1、各村(居委会)。是本辖区烟花爆竹打非清剿行动的直接责任主体,具体负责打非清剿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
2、镇打非清剿工作队。调度、督查、指导、协调全镇打非工作,负责案情重大的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的打击处理。打非工作遵循联合执法的原则,在打非工作队长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中非法储存、非法运输由镇派出所负责牵头组织查处,其他部门协助;非法生产、非法销售由镇安监站牵头组织查处,其他部门协助。
四、日常工作开展
1、排查。各村(居委会)对辖区内要做到每月不少于一次的细致摸底和排查,排查中要做到不漏村组、社区,村组、社区不漏户,户不漏房。排查要有文字、图片资料,并建立专门台账。
2、巡查。镇打非工作队在日常巡查的基础上,要做到对重点时段(集市赶集)、重要节日(元旦、春节、清明节、中元节等)的必查,重点巡查非法经营、非法储存、非法运输行为。
3、收缴产品的处理。对于非法经营、储存、运输的烟花爆竹产品及合法经营门店的非法产品(非正规合法批发公司的产品或不能提供来源的产品),一律予以扣押收缴,一定数量时由镇打非工作队负责通知镇内合法的烟花爆竹批发公司,派专人专车负责运送到公司仓库保存,以进一步依法处理。
4、案件办理。对于在超市、商店、集市摆摊设点等少量非法储存、非法经营的以及使用电瓶车、面的车等非法运输的,由镇打非工作队打击取缔。涉及到大批量非法运输、经营、地下黑仓库储存等案情重大的非法行为,由县打非工作队会同当地镇打非工作队联合办案,原则上采取两种处理方式:集中销毁和没收。对于不合格产品,组织销毁。
五、有关要求
1、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经费和各项奖励、补助资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只能用于开展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开支,任何人、任何单位不得挪作他用,如有违反,将依法依规处理。
2、相关职能部门因工作不主动、履职不到位,致使全镇打非工作受到影响的,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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