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桥镇深入推进平安创建活动
实施方案
镇属各村(居委会)、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开展平安创建工作的总体要求,全力深入推进“平安祁东、平安双桥”建设,实现创建奋斗目标,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八大和十八届三、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公平正义基本追求和服务群众基本方向,以《祁东县2016年度综治工作考评办法》(祁综治委【2016】1号)文件精神为基点,以“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为工作方针,以建设平安双桥为目标,积极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加强治安防控,严打刑事犯罪,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和信访问题,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确保社会大局稳定,治安状况良好,人民安居乐业。
二、工作目标
在全镇范围内扎实开展“平安乡镇”、 “平安商铺”、“平安学校”、“平安自治村”、“平安单位”“平安家庭”、等创建活动。通过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的基层创建活动,让平安创建家喻户晓,人人受益。平安创建活动知晓率、参与率和支持率达到100%,综治民调内容知晓率达到100%。围绕“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要求,努力实现社会政治稳定、治安状况总体良好、经济运行稳健、安全生产状况持续好转、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总体目标。
三、工作任务
(一)多管齐下,整治社会治安乱源
1.重点整治突出的治安问题。我镇派出所要充分发挥专政机关的职能作用,切实把“严打”方针贯彻到侦查、执行等各个环节。要认真分析我镇社会治安形势,本着哪里治安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哪里的原则,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2.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排要以解决非正常上访问题为重点,坚持依法按政策办事,切实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到位,真正实现畅通信访渠道与规范信访秩序的统一。
3.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进一步完善技防和人防相结合的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切实强化各个层面的管理,全面提高社会治安防范水平。一方面,继续完善和加强我镇人流量大的地方的监控系统,修复和完善视频监控网建设。加强对市场、主要路口、学校等重点部位的监控力度,力争实现监控无死角,全覆盖。另一方面,进一步完善人防体系建设①农贸市场赶圩日巡逻;②夜间巡逻;③义务巡逻队日常巡逻。
(二)制定标准,开展平安创建评选活动。
各村(居委会)、各部门要结合省、市综治民调工作,扎实开展好“平安学校”、“平安自治村”、“平安单位”、 “平安商铺”、“平安家庭”等基层平安评选活动,做到每一个农户、居民、门店经营主和学校、幼儿园,对平安创建工作知晓率、参与率达到100%。凡符合条件的基层单位和家庭做到应评尽评,由镇人民政府或所属(管)单位挂牌。
严格制定创建标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各单位、学校、医院和自治村的创建活动进行考核。一是要有健全有力的领导机制,成立平安创建工作小组,制定创建工作方案,有计划、有措施、有成效地组织开展各项工作。二是所辖范围内治安秩序稳定,无违法犯罪活动,无刑事案件,无黑恶势力,无邪教组织人员;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措施到位,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和各类不安定因素明确落实责任人和解决方案,把问题解决在内部和萌芽状态。三是防范措施到位。各单位要严格贯彻落实《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障条例》,建立保卫机制和配备专职人员,完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建立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并加强演练;村(居)委会要成立户村队等治安联防队伍,定期开展防范工作,村民防火、防盗、放不安全事故意识不断增强。
根据县里相关文件精神,认真制定平安家庭创建标准,严格评选“平安家庭”。一是要求家庭成员学法懂法用法不违法。二是家庭和谐,尊老爱幼无暴力,形成良好家风。三是团结友爱,邻里和睦无纠纷。四是崇尚科学,遵纪守法无歪风。
(三)创新手段、加大平安创建宣传力度。
各村、镇属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平安双桥创建活动彩铃、宣传先进典型、悬挂宣传横幅、组织宣传车巡回演出等载体进行宣传,结合民调内容、平安创建标准和评选程序,重点宣传我镇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激发人民群众关心、支持和参与平安创建活动的热情,增强参与平安创建活动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努力营造人人关心平安创建、个个参与平安创建的良好氛围。
四、组织领导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深入开展平安创建工作由综治办负总责,综治办组织协调,各村、镇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这一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落实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重要载体,认真研究,及时部署,精心组织,定期听取汇报、分析形势,及时解决活动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在人财物上予以保障。
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村、镇属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分解任务,细化要求,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发动全社会共同参与,齐抓共管。要把抓创建活动的精力放到基层组织建设上,放到抓基础工作上。
加强督查,狠抓落实。将“平安创建”工作作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综治办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采取定期不定期的办法对创建活动进行检查,确保创建措施落到实处。对工作力度大,措施落实好,效果明显的村(居)委会或镇属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创建活动重视不够,工作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予以警告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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