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双桥镇2023年度医保收缴工作工作经费安排及奖罚措施》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机关工作人员:
现将《双桥镇2023年度医保收缴工作工作经费安排及奖罚措施》印发给你们,希采取得力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全镇2023年度医保收缴工作任务提前超额完成。
中共双桥镇委员会
双桥镇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7日
双桥镇2023年度医保收缴工作工作经费安排及奖罚措施
经2022年10月27日党政联席会研究,对2023年度医保收缴工作工作经费安排及奖罚作出如下规定:
一、各村完成任务数95%(含95%)以上的,按2元/人给予工作经费;超过95%的,超过部分再加4元/人的工作经费;未完成95%的,按实际完成数给予1元/人的工作经费。
二、每月县里排名,若镇里排全县前六名,受到县里奖励,则奖金奖给全镇前三名村,第一名奖5000元、第二名奖3000元、第三名奖2000元;
若镇里排全县后六名,被县里处罚,则罚款罚到村,倒数第一罚5000元、倒数第二罚3000元、倒数第三罚2000元。
三、对每月低于全县完成任务平均数的村,罚排名后三的村,倒数第一罚2000元、倒数第二罚1500元、倒数第三罚1000元;若低于平均数的村不足三个,按“谁低于罚谁”的原则进行处罚,最少罚1000元。
四、每周对各村排名进行一次通报,对第一次通报排名最后的村,进行约谈;连续二次通报排名最后的村,罚500元;连续三次通报排名最后的村,罚1000元。
五、最终结算时,在完成95%以上(含95%)的村中,评选前三名,第一名奖5000元、第二名奖3000元、第三名奖2000元。
六、最终结算时,若本镇获得全县先进,其奖金的60%奖到村(视情况奖到具体村)。
七、对包村(社区)的镇干部实行与所包村(社区)同奖同罚,其金额为到村(社区)的奖金或罚款的10%。
八、公职人员每人完成双桥镇外5人的任务,未完成的,每少一人罚100元;完成10人以上(含10人)的,评选出前五名,按第一名300元、第二名250元、第三名200元、第四名150元、第五名100元进行奖励。
九、全镇医保收缴录数由镇里组织专班集中统一录入,如村里有人愿意加入镇专班的,自己报名,纳入镇里专班,由镇里统一管理,服从镇里统一安排。
十、村(社区)要对村干部分配好任务并制定奖罚措施报镇里,由包村(社区)镇干部监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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