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双桥镇河道保洁工作考核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辖区水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切实改善河流水质,实现流域河畅、水清,根据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此方案。
一、考核对象
双桥镇镇、村两级“河长”。
二、考核方式
各村河道保洁工作实行百分制考核。考核工作采取不定期或定期查看现场的方式,按照《2020年双桥镇河道保洁工作考核评分细则》(附后)逐项量化评分。考核分为四个等次,即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80分至90分(含80分,不含90分)为良好,60分至80分(含60分,不含8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不含60分)为不合格,考核名次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每月考核得分,每季度平均分排名、年度平均分排名,在相应的时间段及时张榜公布评比。
三、组织领导
指导员:高 全
组 长:贺星海
副组长:肖 琳
成 员:唐志成、李云、彭玉保
主要负责日常检查、考核工作。
四、考核的内容与标准
(一)开展巡河治理情况,发现问题是否及时安排村保洁人员处置到位,不能处置的是否及时上报。
(二)辖区内河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沿河两岸、河道内垃圾清理情况,河道两岸保持整洁,无生活垃圾堆放,无乱倾乱倒、乱搭乱建、乱挖乱采行为等现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时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1.本辖区河段沿河两岸、河道内桥洞、堰坝等长期存在大量滞留垃圾现象的;
2.本辖区内河道保洁不到位,被市级以上督查暗访造成较大影响的;
3.本辖区因没有及时上报有关环境隐患信息而被上级发现并通报批评的。
五、考核奖惩
为强化落实“河长制”,促进我镇治水工作的常态化和长效性,特制订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双桥镇各级河长 。
(二)考核原则:按照“操作简便,量化评分”的,对各级河长抓河道常态化保洁履职情况进行日常督查和年度考核。
(三)考核组织:由镇“河长制”办公室负责对各村河道保洁工作实施情况开展督查、指导及考核工作。
(四)考核形式:采用定期或不定期考核、日常抽查的方式。
(五)考核结果应用
1.对考核优秀的,给予通报表彰;对不合格的,限期在一个月内向镇总河长作出书面检讨,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因主观因素未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过程中失职、渎职的责任人要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由镇纪委追究责任。
六、考核结果经镇总河长审定后予以公布。
七、本制度由双桥镇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2020年双桥镇河道保洁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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