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机关各部门、各村(社区)、驻双站所:
现印发《双桥镇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双桥镇委员会
双桥镇人民政府
双桥镇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
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巩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成果,切实抓好农村人居环境大整治,着力推动农村人居环境大提升,根据镇党委、政府安排部署,在全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开展和美乡村建设行动,进一步落实省市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求,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力度,不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
(二)工作方法。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提倡微改造、精提升,杜绝大拆大建;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严禁搞脱离实际的“样板工程”“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坚持发动群众、依靠群众,不搞大包大揽;坚持问题导向,从严整治,晒短亮丑促问题整改,张榜公示促比学赶超。
(三)主要目标。深入开展治房、治水、治厕、治垃圾、治“五乱”五大整治行动,积极开展村庄规划、基础设施、乡风文明、乡村治理四大提升行动,全面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力度,提升全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按照“一拆二改三清四化”(拆除“空心房”,改厕、改圈,清理生活垃圾、清理沟渠塘坝、清理农业生产废弃物,统筹做好农村绿化、亮化、美化、净化)总要求,开展强力整治,解决一批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突出问题和顽瘴痼疾,提升农村环境的整洁度、美观度。
(四)时间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3月)。召开全镇农村人居环境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动员会,进行全面动员、全面安排部署。镇村全体动员,掀起重视农村人居环境、狠抓农村人居环境的良好氛围。
2.整治攻坚阶段(2024年3月—9月)。以攻坚的姿态狠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按照“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的节奏,解决一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突出问题和顽瘴痼疾,基本完成铁路、高速出入口,高速、省干道沿线等重点部位的整治任务。
3.巩固拓展阶段(2024年10—11月)。巩固农村人居环境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工作成效,确保问题不反弹。继续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向面上延伸拓展。
4.总结提升阶段(2024年12月)。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选年度先进村。不断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制度和机制,制订并完善精品村、和美乡村、美丽屋场(庭院)建设标准。
5.常态治理阶段(2024年以后)。按照标准化理念,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向常态化、标准化、规范化转变。
二、工作重点
(一)开展治房攻坚行动。将拆除“空心房”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硬骨头”来啃,对“违建房”“危旧房”“空心房”“偏杂房”和残垣断壁进行全面清理,因地制宜、分类施策进行拆除或修缮。开展废弃猪圈牛栏、破损遮阳(雨)棚、“大棚房”和农业设施用房专项清理行动,坚决清理违规违法搭建的钢架、彩钢、砖混建筑物、构筑物,鼓励农户自行拆除。
(二)开展治水攻坚行动。按照“保”饮水、“治”污水、“消”黑水的思路,精准推进农村饮用水、生活污水、黑臭水体“三水同治”,探索农村低成本污水处理方式。加快我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速度,确保污水处理厂保持常态化运行。突出洗涤废水、厕所废水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动态消除农村黑臭水体。推进美丽河湖建设,落实“河长制”,常态化开展河道保洁,及时清理沟渠垃圾、淤泥。大力推进水系联通及水美乡村建设,按照“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推进河湖环境微改造,实施泄洪防涝、岸线保护、污染防治、绿化美化、景观提升和功能完善等综合治理。
(三)开展治厕攻坚行动。全面完成上级下达改厕任务,全面落实“首厕过关制”,确保改厕质量。加强已改户厕确权移交和维护,确保能用好用,及时排查整治问题厕所。加大旱厕排查拆除力度,实现国、省主干道沿线旱厕清零。
(四)开展治垃圾攻坚行动。健全“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设施和模式。大力开展“三清一改”(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村内塘沟、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村庄清洁行动,常态化开展环境卫生保洁,全面清理卫生死角。引导村民做好分类工作,探索适合农村的垃圾分类方式,推进垃圾减量和垃圾资源化利用,减少垃圾转运成本。各村(社区)每月要在辖区范围内开展评比活动,评比出“最美清洁户”和“最不清洁户”进行公示,并给予“最美清洁户”适当物质奖励。
(五)治“五乱”攻坚行动。整治乱堆乱放,引导农户自觉保持房前屋后的整洁、整齐、美观,按照“房前尽量不摆、房后尽量少摆”的原则,不随意摆放农机具、杂物、废品,保持物品堆放整洁有序。全面清理归置公共区域特别是公路两侧、村内巷道、公共活动场所、农村集贸市场、农房周边的各类建筑垃圾、杂物柴草、破旧围栏等。整治乱贴乱画,全面整治集镇村庄外墙立面张贴喷涂的非法小广告和废弃宣传标语,进一步规范设置广告和招牌。整治乱接乱拉,按照因地制宜、规范美观、安全有序要求,全面整治“三线”(电力线、通讯线、广播电视线),重点治理“蜘蛛网”、线杆倾斜、废弃杆线等影响安全和村容村貌的现象。整治乱丢乱扔,及时劝导制止随意乱扔垃圾和废弃物等不文明行为,推动垃圾入桶、入箱,及时清理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乱走乱窜,大力整治随意横穿农村马路行为,规范整治农村集镇占道经营。推动在镇、村主干道周边实行畜禽圈养,倡导牵狗关鸡。
(六)开展基础设施提升行动。扎实开展路域环境卫生整治。鼓励支持各村对农村道路进行适度的拓宽、黑化、绿化、亮化,根据需求建设农村资源路、产业路、旅游路。抓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支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通过微改造建设“六小园”(小田园、小果园、小菜园、小花园、小乐园、小书园),打造美丽庭院。
(七)开展乡风文明提升行动。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继续在乡村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深入推进移风易俗,简办红事白事,发挥村规民约引导作用和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社会监督作用,重点破除天价彩礼、大操大办、盲目攀比等陈规陋习,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发挥衡阳群众、乡贤能人等作用,推广“红旗岗哨”、“屋场恳谈会”等乡村治理新模式,大力开展“习语连心”“微宣讲、大振兴”“村居公益人”等文明新风培育实践活动,组织一批“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文明家庭”“最美公益人”“清洁卫生户”等先进典型评选,营造“讲文明、树新风、美环境”的浓厚氛围。
(九)开展乡村治理提升行动。积极探索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堡垒作用,充分激发村级自治组织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主动性、自觉性和创造性。总结提炼乡村治理标准化试点经验,健全完善乡村治理系列标准。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双桥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第一组长,镇长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镇环境整治办)具体负责全镇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指导各部门工作标准和规范的落实,研究解决跨部门、跨领域治理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检查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落实情况。各村(社区)书记要亲自挂帅,成立专班,按照成立一套班子、出台一个方案、制定一个考评办法、发布一个排名榜、召开一次现场推进会、树立一个(或几个)示范点的工作路径加快推进。
(二)强化资金保障。按照“群众筹一点、村里挤一点、社会捐一点、单位帮一点、财政补一点”的思路,完善“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共建共享机制,引导各方力量共同参与乡村建设,建立健全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做好资金整合文章,实行“各炒一盘菜、共办一席酒”,各记其功、形成合力。
(三)强化督查问责。
1.督查。严格按照工作要求,由工作领导小组开展暗访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实行“一单四制”(问题清单、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处理,实行“月通报月排名、季调度季推进、年终考核排名”进行奖罚。
2.评比。A、季度评比。市、县每季度暗访督查评出“三佳”、“三差”乡镇(街道、管理处)与“十佳”、“十差”村,每个季度明察暗访100个村以上,留存影像相关资料,作为季度与年底对村考核奖励的重要依据,季度“三佳”乡镇(街道、管理处)以奖代补2万元/个,“十佳”村以奖代补5000元/个;“三差”乡镇罚2万元/个,“十差”村罚5000元/个;上级部门暗访督查被季度通报的乡镇(街道、管理处)相对应进入该季度的“三佳”、“三差”行列。B、年度评比:结合全年工作各种考核,年度评选出“三佳”乡镇(街道、管理处),奖励3万元/个;先进村(社区、居委会)26个,奖励1万元/个。年度考核排名后三名的乡镇(街道、管理处)罚3万元/个,排名后26名的村(社区、居委会)罚1万元/个。
每次暗访督查结果作为县、市、省级荣誉评选的重要依据,第一次排名靠后的后三名乡镇主要领导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约谈,连续两次督查(含上一级督查)考核排名靠后的后三名乡镇(街道、管理处)将取消各级荣誉评选资格,乡镇主要领导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约谈;同时,乡镇(街道、管理处)主要领导、村支书、主任停职专抓;连续三次排名靠后的后三名乡镇(街道、管理)主要领导作免职处理(市级考核要求)。每次考核结果及时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使用的重要依据。
结合我镇实际,镇环境整治办每月至少一次对各村(社区)开展针对性的考核,由镇相关领导、镇环境整治办对各村(社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举行考核、打分、汇总,对考核排名前三名的村(社区)进行表彰奖励,对排名后三名且分数低于90分的村(社区)进行同等金额的处罚,连续两次考核得分排名后三名的村(社区)或受到县处罚的村(社区),对相关责任人问责;将人居环境整治考核结果与村(社区)年度考核打分挂钩,对考核发现多次工作开展不及时、整改不到位、责任感不强的村(社区)取消年底各级荣誉评选资格。
中共双桥镇委员会
双桥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0日
附件一:双桥镇人居环境大整治大提升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二:双桥镇农村人居环境督查考核评分表
附件一
双桥镇人居环境大整治大提升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加快推进我镇人居环境大整治大提升工作有序开展,强化责任落实。经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双桥镇人居环境大整治大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第一组长:李 志 党委书记
组 长:贺星海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李平安 党委副书记
肖 琳 人大主席
何 众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雷勇华 党委宣传委员
贺鸿志 党委组织委员
李志成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贺 靓 党委统战委员
陈旗林 副镇长
小组成员:各村(社区)、李云、何灿、唐志成
领导小组下设人居环境整治办公室(简称环境整治办,办公地点设在镇政协联络室,由肖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二 | |||||
双桥镇农村人居环境督查考核评分表 | |||||
序号 | 考核 类型 | 考核 指标 | 分值 | 考核内容 | 扣分标准 |
1 | 五大整治 | 治房 | 10 | 稳慎推进“拆旧房” 全面规范“控新房” 创新探索“腾闲房” | 主要铁路公路沿线危房未拆除每处扣1分,空心房未拆除或修缮的,每处扣0.5分;废弃猪牛栏未拆除每处扣0.2分;残垣断壁未清理拆除每处扣0.2分;乱搭乱建未拆除每处扣0.2分;扣完为止。 |
2 | 治水 | 10 | 无黑臭水体 无乱排乱倒 | 发现一处黑臭水体的,扣0.5分;污水乱排乱倒,每处扣0.3分;发现池塘、沟渠垃圾、淤泥未及时清理的,扣0.2分;有乡镇污水处理厂,未正常运行的,扣0.5分。扣完为止。 | |
3 | 治厕 | 5 | 完成任务 确保质量 有效管护 应拆尽拆 | 未完成省市县规定任务的,每少一户扣0.1分;每发现一处旱厕未拆除的,扣0.5分(城区扣1分)。扣完为止。 | |
4 | 治垃圾 | 15 | 全面清扫 定点清理 定期清运 | 地面每发现一处零散垃圾的扣0.1分,规模较大的扣0.2分;每发现一处大面积陈旧垃圾或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扣1分;村(社区)未设置垃圾收集点扣2分;垃圾桶(箱)破损明显、长期未清洗每处扣0.2分;垃圾桶(箱、池)垃圾溢出,扣0.2分;垃圾未及时清运扣1分。扣完为止。 | |
5 | 治“五乱” | 15 | 整治乱堆乱放 整治乱贴乱画 整治乱接乱拉 整治乱丢乱扔 整治乱走乱窜 | 农户房前屋后杂物乱堆根据严重程度每处扣0.1—0.3分;占道或散乱堆放建筑材料每处扣0.1—0.2分;乱接乱拉(“蜘蛛网”)每处扣0.1—0.3分;乱贴、乱画每处扣0.1分;集镇出店占道经营每处扣0.2分;小型农用车辆乱停放每辆扣0.1分;大型车辆乱停放每辆扣0.2分;城区发现散养家禽的,每处扣0.1分。扣完为止。 | |
6 | 三大提升 | 基础设施 提升 | 15 | 设施完备 管护到位 整洁美观 | 交通设施(5分),发现道路破损或断头,每处扣0.2分;路面有污渍或灰土较多,严重影响观感的,每处扣0.1-0.2分; 路边垃圾未及时清扫的、清运的,每处扣0.2分;路边绿化维护不到位,每处扣0.1—0.3分;路边杂草、杂物未及时清理的,每处扣0.1分;路边树草不够齐整,严重影响路容的,每处扣0.1分,此项扣分最多不超过5分。 农业产业设施(5分),农业产业设施基础好,文旅融合好的,根据成效计1—2分 。通过微改造建设“六小园”(小田园、小果园、小菜园、小花园、小乐园、小书园),根据成效计1—3分。 其他基础设施(5分),生活设施、文化体育设施完备、丰富、管护良好的,根据建设成效和管护情况计1—5分。 |
7 | 乡风文明 提升 | 5 | 文明卫生习惯养成 移风易俗整治有力 先进典型带动有效 | 建立村规民约的,计1分;建立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并有效发挥作用的,计1分;建立了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的,计1分;开展衡阳群众志愿服务活动、开展了“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文明家庭”“最美公益人”“清洁卫生户”等先进典型选树活动的,计1分;推进移风易俗,整治高价彩礼、盲目攀比等陈风陋习有力的,计1分。发动村民养成文明卫生习惯的,根据成效计0.1—1分。规定位置有相关宣传的,加0.1--1分。 | |
8 | 乡村治理 提升 | 5 | 党建引领 典型带动 群众参与 | 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力,基层党建基本制度、基本任务得到规范落实的,计1分。按要求推进片组邻“三长制”工作,计1分;充分发挥“三长制”在农村人居环境方面的作用,根据成效计0.1—1分。充分调动乡贤参与乡村治理,根据成效计0.1—1分;群众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根据成效计0.1—1分。 | |
9 | 组织保障 | 组织领导与宣传发动 | 10 | 成立一套班子、出台一个方案、制定一个考评办法、发布一个排名榜、召开一次现场推进会、树立一个(或几个)示范点 | 1项未落实的扣1.5分。扣完为止。包村乡镇干部、村干部开展乡村宣传引导的每项加1分,未召开专题会议的村扣1分,未出台工作方案的村扣1分,未召开屋场恳谈会的,少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
经费投入 | 8 | 创新建立“1+N”模式(财政资金+村民筹、企业投、乡贤捐等)多元投入机制 | 除财政投入外,各村每增加一项资金投入办法计1分,最多不超过8分。 | ||
村级评比 | 2 | 定期开展村级 评比 | 村(社区)每月组织对组开展评比的,计2分。 | ||
督查考核基础分总计100分,正面清单最多加10分,负面清单最多扣10分,总分为基础得分+正面清单得分-负面清单扣分 | |||||
10 | 正负面 清单 | 正面清单 | 10 | 村(社区)在县级及以上主流新闻媒体、党政内刊有宣传推介典型经验的加分,国家级的加3分,省市级的加2分,县级的加1分。最高加10分。 | |
负面清单 | 10 | 村(社区)在主流新闻媒体、网络作为反面典型曝光,被群众举报的,国家级的扣10分,省级的扣6分,市级的扣4分,县市区级的扣2分;被自媒体作为反面典型曝光和被群众举报的、曝光和举报反馈至乡镇(街道)、村(社区)未及时整改的每次扣2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及上级领导批示点名批评的乡镇(街道)扣5分,村(社区)扣3分。减分最多不超过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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