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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双桥镇财务收支管理制度》的通知

来源:双桥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09-08 09:08









关于印发《双桥镇财务收支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

   《双桥镇财务收支管理制度》已经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双桥镇委员会

                          双桥镇人民政府

                           2020519




双桥镇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行为,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有关财政法纪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资金管理制度。镇机关各部门的财政收支,统一归口镇财政所管理,任何部门都不得私设账户和小金库,收款统一使用财政部门的收款收据,并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所有收款及时存入财政所指定的账户,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坐收坐支,否则按财政法规进行处理。

二、经费开支、审批制度。凡需开支必须报告,先报告分管领导,由分管领导报告镇长、书记。大额开支,首先向书记报告,书记与镇长沟通后再提交党委会或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相关部门按会议决定执行。报账签字程序:经办人——分管领导——财政所长——镇长——书记,1000元以下由镇长审批,1000元以上,由书记、镇长共同审批。

三、个人借款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原则上都不得借支公款,如确因公需要借公款,须经镇长、书记批准后方可借支并明确还款日期

四、差旅费报销制。严格按祁东县财政局"祁财[2018]205号"文件精神执行,报销标准严格按《祁东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标准执行,任何人不得巧立名目,超标准报销。

五、购物管理制度。镇机关内所有部门因工作需要确实要添置办公用品或其它物品,必须先报告主管领导,再报镇长、书记批准,由党政办和财政所统一负责采购,纪委监管,统一发放,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购买或签单,否则一律不予报账。

六、招待来客制度。上级来客,本着热情、廉、节俭从简的原则,一律在政府食堂就餐,标准是早餐10元/人,中、晚餐30元/人,食堂必须提供菜单,分管领导签字,一周结一次账。接待工作由办公室统筹,凡需接待用餐经请示镇长或书记后,即报告办公室,由办公室通知食堂。

七、租车管理制度:原则上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准租车,确实需要租车由主管领导批准,并在镇微信租车平台上公示,办公室开出调车单,方可租车,租车费用当月结清,否则,一切费用自理。租车标准按:去往县城50元/次,双桥、白泉、虎神山50元/次,湘竹、江南、洋湖70元/次,大营、竹山、金盆、厚南、丁塘90元/次,兰古100元/次去往多村的,半天100元、全天200元

八、电管理制度。人员离开办公室、住房必须及时关灯、关空调、关烤火炉关水,注意节约用电用水和安全用电。如有违背,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九、本制度自2020年5月20日起执行,本制度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由镇党政办、财政所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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