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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亭子镇农村公路养护“路长负责、群众自养”工作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7-30 00:00
      为了进一步做好农村公路建管养工作,争创全国 “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方案,请大家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明确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创新管理手段,强化社会监督,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机制,形成全社会参与、全方位管理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新局面,维护镇农村公路畅通、安全、有序。

二、工作目标

按照健全管理机制、明确工作目标、落实管理责任、强化社会监督、严格管理考核的要求,对农村公路管护情况、公路设施完好情况、环境卫生保洁情况、绿化养护情况等进行有效监管,对乱贴乱挂、乱搭乱建、乱倒乱放等进行有效防控,对安全隐患进行全面及时处治,实现农村公路路面整洁、绿化美观、畅通安全的目标。

三、路长担任与及路长职责

路长:镇道路长由镇办公室工作人员担任。示范路路长由镇办公室主任担任。村道路长由村“两委”成员担任。组道路长由党员、组长或热心群众担任。

路长职责:路长是所管养公路管理和养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所管养公路的公路路面(含桥梁、隧道)、附属设施、路容路貌、交通秩序、绿化和环境卫生等实施全面综合管理,制定具体的路段管理方案并组织养护员实施,每周上路巡查不少于1次,遇到重要问题及时到场处理,确保管辖路段千净、整洁、安全、有序、美观。

四、养护员及养护员职责

养护员:采用市场运作、购买服务、义务工作等方式确定。严禁采用聘任方式确定养护员。养护员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养护工程队。可以是专业队,也可以是受益群众。

养护员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道路开展日常养护作业,并做好安全、治超、违规堆放、破坏道路设施等巡查及上报工作。

五、工作任务

(一)确保道路干净整洁。及时清理路面障碍物和抛洒物,清除路基、边坡范围内的堆积物。加强对管辖路段沿线住户、门店、企业和建设工地的管理,禁止占用公路及公路用地堆物放料,禁止向路面排水、排污;制止占路打谷晒粮制止在护栏、绿化等设施上晾晒;制止擅自设置广告牌、指路牌等非公路标牌,清除遮挡公路标牌视线的障碍物;发现公路水毁、路面破损、设施缺失及时处治。

(二)确保道路安全畅通。制止群众在公路红线控制区内(含桥下、隧道口及隧道上方)建盖永久性建筑物(公路红线范围: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镇道不少于5米);开展源头治超,发现疑似超限超载运输的车辆及损坏、污染公路的行为,及时向交通执法部门报告;制止擅自新增平交道口,防止增加安全隐患点;及时处理山体滑坡、路基坍塌、路面落石、绿化树倾倒等安全隐患;对标志标牌和安全设施倾倒现象要及时扶正;对标志标牌和安全设施缺失情况及时报告农村公路主管部门。

(三)确保道路美观有序。加强公路两旁绿化、美化,制止私自砍伐行道树,适时对公路行道树、绿化植被浇水、除虫,及时对枯死树木进行置换。禁止在路基有效范围内摆摊设点,管辖路段两旁的建设工地一律围挡作业,严禁施工车辆出现粘带泥土和抛洒滴漏污染公路现象。

六、管理养护技术标准

1、水沟桥涵必须畅通、无积水、无阻塞、无垮塌现象;12、水泥路面接缝无常年渗水,路面常清扫,确保无沙石、垃圾;无碎板、断板、开裂、沉陷;沥青路常年无坑檀;路面无堆放与养护无关的物品、无晒谷物等现象;

3、路肩要平整、无反坡及塌陷、无堆放物及垃圾、无农作物、草深不超过5厘米;

4、路基无缺口、无滑坡、无沉降现象;

5、桥梁护栏无缺损,各种防护设施和标志标牌无损坏缺失;

6、施工路段保持畅通不弃养,常年无差等路;

7、公路沿线用地范围内无违章建筑,路产路权无损害无侵占;

8、对所有镇道、村道公路实施绿化工程,绿化树整齐无损,实现绿化全覆盖。

七、工作措施

(一)公示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确保责任到位

每条农村道路都要明确路长和养护员,做好公示牌,公示牌上要注明姓名、职务、电话号码等信息,方便群众反映问题,并接受群众监督。

(二)开展经常化管理养护工作,确保管养到位

建立经常性养护机制。路长每周至少巡查一次,养护员每周至少开展2次管养工作。矛盾要当场化解,问题要当场解决,管理养护项目要全部实施到位,确保道路畅通有序。路长巡查和养护员管养要留巡查和管养日志。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镇、村、组要确保日常养护资金足额到位,建立资金筹集、管理和拨付制度,确保不拖久养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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