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办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流程
1、计划生育服务证
申报条件:已婚无孩夫妇
申报材料:申请书;承诺书;孕情证明;男女双方户口簿原件、结婚证原件和双方一寸照片各一张
办理程序:女方本人到街道计生办办理。本人申请→村委会初核→镇计生办审核→发放通知书→怀孕三个月时到计生办换取《生育服务证》
2、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申报条件:持有《生育服务证》,只有一个未满18周岁的子女,已采取避孕节育措施,自愿不再生育的;再婚夫妻双方合计只有一个未满18周岁的子女已采取避孕节育措施,自愿不再生育的;夫妻只有一个依法收养的未满18周岁的子女,已采取避孕节育措施,自愿不再生育的
申报材料:申请表;户口薄;生育服务证;出生医学证明;落实节育措施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双方一寸照片各两张
办事程序:申请→村(居)委会初核→镇计生办审核→符合条件的发证
3、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
申报材料:申请表,身份证,户口簿,婚育情况证明,一寸照片一张
办事程序:持申报材料直接办理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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