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亭子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石亭子镇2021年粮油生产工作规划》的通知
各村(社区):
现将《石亭子镇2021年粮油生产工作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石亭子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日
石亭子镇2021年粮油生产工作规划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一百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粮食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之年。确保粮食安全是地方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是新发展阶段“三农”工作的重中之重,是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为此,全镇粮油生产工作要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县文件精神,牢牢把握“稳粮增收调结构、提质增效转方式”这根主线,全力推动全镇粮油生产工作发展。2021年,全镇种植水稻、红薯、玉米等主要粮食作物总播面要达到47000亩以上,粮食总产量21800万吨以上;以油菜为主的油料作物种植面积17000亩以上,油菜籽总产量2000吨以上,确保全镇粮油生产更上一个新的台阶。为全面实现预定目标,特制订以下粮油生产工作规划。
一、想方设法扩大粮油作物种植面积
1.大力发展双季稻种植。充分发挥传统双季稻种植区的生产功能优势,办好双季稻1000亩示范样板点,全力扩大双季稻种植面积。
2.扩大高档优质水稻种植面积。要充分利用温光资源,在油菜籽生产重点保护区全力推广“稻油”水旱轮作试点,争取一季中稻收割后再种植一季双低油菜,努力实现2020年全镇高档优质稻、油菜种植面积分别达到9000亩、17000亩以上。具体种植面积见附表。
3.扩大抛荒稻田水稻种植面积。遏制稻田常年抛荒既是发展粮油生产工作的重点,也是稳定发展粮油生产的迫切需要。各村、组要严格按照《2021年祁东县石亭子镇稻田抛荒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及早摸清底子,建立专门工作台账,找准抛荒原因,落实种植主体。要彻底杜绝稻田抛荒新增面积,逐步消减现有稻田抛荒面积,尽最大努力做到全镇主要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稻田最少种植一季农作物,无一坵抛荒田。要因地制宜调整种植结构,对农田基础设施较差、水源条件不好的稻田或旱地,选用“红薯+油菜”或“玉米+油菜”的高效种植模式,适时改种红薯、玉米、油菜等作物,改对抗性种植为适应性种植,辐射带动全镇红薯、玉米等主要旱粮作物种植面积3000亩以上。
二、全面开展粮油绿色高质高效行动
1.开展优质粮油生产基地建设行动。一是办好“高档优质稻+双低油菜”基地。基地面积规划为1600亩,基地建设地点安排:石亭子村、黄花町村、梅塘村、长安村、杨梅村,每个村的基地建设核心面积不少于200亩。基地油菜种植品种必须是全省审定并主推的双低油菜新品种,要求亩平油菜籽单产不低于125公斤,高档优质稻常规稻品种要重点推广玉针香、湘晚籼17号等达到国标一等的品种,高档优质稻杂交稻品种要重点推广桃湘优莉晶、晶两优534、泰优390等优质杂交稻新品种,高档优质稻常规稻和高档优质稻杂交优质稻亩平单产分别不低于400公斤、500公斤。二是办好优质淀粉红薯和“牛筋薯”基地。在巩固传统红薯生产区域的基础上,重点围绕全镇各村稻田抛荒区域开发500亩订单淀粉红薯基地,要求鲜薯亩平单产不低于1500公斤。在黄花町、秋塘坪村建设一个300亩以上的“牛筋薯”生产基地,鲜薯亩平单产不低于1500公斤。
2.开展粮油生产科技水平提升行动。一是提升早稻集中育秧水平。以培育发展育插秧专业户(公司)、合作社等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组织为突破口,采取政府向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组织等购买服务的方式,向农户提供早稻机插秧、机抛秧育秧服务,实现由供种到供秧和育插秧一体化转变,促进水稻生产规模化、机械化和社会化,力争全镇2021年早稻集中育秧面积达到6200亩以上(大田),其中专业化育秧面积不低5000亩,重点推广盘育机插秧或抛秧等,坚决淘汰大苗湿润育秧,以实现零事故、零纠纷和100%壮秧率为目标,加大育秧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二是提升田间管理水平。在水稻生产上,不仅要全方位开展早稻集中育秧、合理密植、晚稻安全齐穗等基本增产技术,更要将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绿色防控等关键增产技术全面落实到位。在油菜生产上,要按照良种、良法、良态配套的要求,对现有先进实用技术进行组装配套,建立以品种为核心,集开沟作畦、轻简栽培、壮苗培育、适时早播、普施硼肥、田间培管、防治冷冻渍害、适时收获等为一体的油菜高产栽培技术体系。三是提升机械化生产水平。要把农机作业服务作为节本增收的主要措施强力推进。重点推广水稻机耕、机插、机抛、烘干等全程机械化生产技术。加快发展农机服务组织,培养职业型农机实用人才,拓展农机作业服务市场,发挥农机合作社和农机大户在农业规模经营和先进技术推广中的作用,实现散户轻松种粮。
3.开展优质粮油产业品牌升级行动。全镇优质粮油生产基地要严格遵循品质高档化、种植区域化、环境优良化、栽培无害化、产销订单化的“五化”标准,多为加工企业提供优质原粮。支持粮油加工企业进一步提升品牌经营水平,改良生产工艺,优化包装设置,加强品牌推介。
三、优化环境大力培育粮油生产经营主体
1.着力建设基础平台培育主体。要深入贯彻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为经营主体创造生产经营平台,充分调动村组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要整建制推进土地流转,促进土地向村组集中,村组再将土地集体发包到新型经营主体手中。要求全镇要新发展以粮油生产为主、种植面积150亩以上的家庭农场2户以上,以粮油生产为主的合作组织1户以上,每个村新培育种植面积50亩以上的经营大户1户以上,力争2021年全镇新型经营主体达40户以上,大户种植面积达10000亩以上。
2.着力解决实际问题稳定经营主体。要积极依托“粮食贷”融资平台,着力解决新型主体开展生产过程中因资金筹集不足或资金利息较高等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要大力开展农技服务行动,实行农技人员一对一上门开展技术服务,全力解决新型主体种植难题。要全面发挥农机补贴政策效能,对新型经营主体购买耕整机、插秧机、抛秧机、烘干机等农机设备按政策要求最大比例兑付农机具购买补贴,切实解决新型经营主体机械化生产水平不好和“晒粮难”问题。
3.着力释放利好政策培育主体。一是释放粮油补贴利好政策效应。积极引导会种植、懂管理、善经营的经营主体参与优质粮油基地建设。二是释放主要农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利好政策,提振新型主体种植信心,彻底解决种植风险,让经营主体吃上“放心丸”。三是释放省、市评先评优利好政策。根据省、市当年分配的奖励名额多少,严格按照上级奖励标准,切实做到公平公正推荐。
4.着力用好政策优势催生托管主体。意识要把托管主体培育纳入日程。农业生产托管是直接服务农户和农业生产最具时代意义的方式,是农业生产性服务业联接小农户的有效机制,是服务规模经营主体的主要形式。要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文件精神,大力推进代耕代种、统防统治、土地托管等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在不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条件下,将农业生产中的耕、种、防、收等全部或部分作业环节委托给农业生产性服务组织完成,提高种粮规模效益。二是要把托管主体补贴同等对待。农业托管组织、示范性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要作为优先承办示范片建设主体,平等享受示范片补贴红利。三是要把托管主体地位逐步提升。优先参加省、市、县评先评优活动。
四、全面加大粮油生产投入力度
1.加大补贴发放工作力度。严格按照全省统一标准,全面落实“种地得补贴,不种地不得补贴”的补贴原则据实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稻谷补贴资金。全镇计税面积内种植一季农作物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为每亩每年105元,种植双季稻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为每亩每年175元。全镇范围内种地农户均要及时向组里申报,同时接受县、乡、村、组每个环节工作核查,严禁弄虚作假。
2.加大粮油生产奖补力度。上级财政支持粮食生产发展资金全部专款专用,镇财政全力保障粮食生产投入。一是优质粮油生产基地建设补贴。对优质双季稻生产基地经验收合格后按每亩400元的标准发放种植补贴;对“高档优质稻+油菜基地”经验收合格后按每亩3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对优质淀粉红薯基地经验收合格后按每亩2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对“牛筋薯”原料基地按300元/亩的标准进行补贴。二是早稻集中育秧补贴。对早稻集中育秧示范区内单处育软盘抛秧或机插秧可插大田30亩以上的市场化集中育秧主体,按可插大田面积60元/亩的标准进行补贴。三是稻田抛荒专项治理补贴。按各村治理抛荒稻田实际面积每亩发放100元的稻田抛荒专项治理补贴。
五、全面压实粮油生产工作责任
1.压实管理责任。严格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成立由镇党委书记周伟罡任第一组长,镇长陈前任组长,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武装部长高辉任副组长,镇党政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镇财政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粮油生产协调指导小组,负责全镇粮油生产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和考核验收工作,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肖高桥兼任办公室主任。镇党委、政府要出台过硬的管理制度,督促相关干部做好扎实细致的工作。要统一村组干部的思想,要让村组干部把主要精力用在粮油生产与发展上来,因地制宜制定对村组干部发展粮油生产的奖惩办法,全面压实工作责任。
2.压实服务责任。建立镇级领导包村、部门联村组、技术人员对接主体的工作新机制,分片派驻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指导,落实分片包干责任,层层开展技术培训,为农民提供优质的技术服务,将关键增产技术、绿色生产技术普及到每个种植农户,确保生产有序推进。(联点包片人员安排见附表)
3.压实考核责任。对于耕地抛荒整治,要严格按照《中共衡阳市委办公室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遏制耕地抛荒工作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衡办〔2014〕10号)追究责任;对种粮补贴资金发放,要严格按照中央、省、市文件规定,做到精准发放,确保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到位;对于粮油生产工作考核,经连续两次考核,排名居后三位的,由镇政府主要领导约谈包村镇干部和村主要负责人并通报批评。将粮油生产工作纳入全镇重点工作考核范畴。受到否决的村不得参与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评先评优。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