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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亭子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

来源:石亭子镇     发布时间:2020-12-15 15:12

关于印发《石亭子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的通知

 

 

各村(),镇属各单位,有关企业:

石亭子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将《石亭子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石亭子镇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7

                                            石亭子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近期作出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务院、省、市安委会部署和县委、县政府要求,制定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着力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通过三年专项整治,使安全发展理念更加牢固,安全生产顽瘴痼疾根本根治,安全生产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全民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全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安全生产本质水平明显提高,为全面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主要任务

推动全镇各级党组织、有关单位和企业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入心入脑,提高政治站位、工作摆位,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加快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重点分2个专题和11个行业领域深入推动实施。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专题。一是组织集中观看 “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二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全镇各级党组织要安排专题学习和研讨,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三是深入系统宣传贯彻。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论述纳入各级党组织宣传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传活动,形成集中宣传声势。各级党组织要组织人员学习祁东电视台、红网祁东站开设专题专栏的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宣传片,结合组织“安全生产月”、119全国消防月、法制宣传周、交通安全日等活动,积极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增强公众安全意识。四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湖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切实消除盲区漏洞。推动建立健全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五是有效防范安全生产风险。推动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修订完善地方安全设防标准。继续推进《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有关任务的落实落细。六是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全镇各级党组织要统筹加强安全监管力量建设,加大相关保障力度,充实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分年度制定计划,开展应急管理系统干部培训轮训,到2022年底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划和标准。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一是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十个一次”工作(每年召开一次总结表彰动员会、每年举行一次安全生产工作讲评会、每年签订一次安全生产全员岗位责任书、每年参加一次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每年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知识技能竞赛、每年参加一次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培训、每年给全体员工上一次安全生产辅导课、每年向职代会做一次安全生产工作述职报告、每季度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工作、每个月带队检查一次安全生产工作)。推广“一会三卡”制度(班组安全会,动工卡、体检卡、应急卡),提高企业安全自我管理能力。加强安全生产法治教育,提高全员守法自觉性。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二是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健全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2021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企业要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严格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管理使用制度,确保足额提取、使用到位。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2022年底前高危行业及规模以上企业均应完成自评工作。三是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建立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开展双重预防体系运行情况评估;制定企业“红、橙、黄、蓝”(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分布图,科学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实现“一企一清单”。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制度。2022年底前,全镇所有高危行业企业和重大危险源企业全部纳入联网监控,实现省市县乡镇(企业)互联互通,分级管控。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四是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加强安全隐患排查,重大事故隐患严格按照“一单四制”管理。五是紧紧围绕“人、物、制度和不断变化的时空环境”四要素,督促企业依法依规完善内部安全管理体系、安全作业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六是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社会治理。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公开承诺制度,实行企业主要负责人、员工安全生产双向承诺。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诚信制度,健全落实联合惩戒和联合激励机制。提升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服务水平,切实为企业提供高水平安全技术和管理服务。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对重点行业领域高危企业,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同时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投保。

(三)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整治。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推动各项制度措施落地见效。二是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2020年6月底前,全镇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全面完成安全风险隐患自查工作并制定整改方案,形成“一表一图一清单一报告”;2021年底前,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全部完成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其中,存在重大风险的2020年底前完成);2022年底前,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其他企业全部完成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三是积极推广应用泄漏检测、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等先进技术方法。四是加强烟花爆竹安全整治。在烟花爆竹经营环节重点整治 “下店上宅、前店后宅”、非法储存等顽瘴痼疾;在运输环节重点整治非法运输、伪报瞒报、夹带走私等问题,依法查处邮寄烟花爆竹行为。

(四)非煤矿山安全整治。一认真贯彻落实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体系。二是强化源头治理,严格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安全现状评价,深入推进整顿关闭。三是认真实施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指南,若有地下矿山申请复工复产,严把复工复产关,严防露天矿山物体打击、冒险违章作业等。四是认真落实八部委印发的《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抓好尾矿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2021年底前全面完成“头顶库”治理,2022年6月底前所有在运行的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安装达到100%。五是严厉打击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整治不按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建设、生产等突出问题。

)消防安全整治。一是组织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制定实施综合治理方案,2022年底前分类分批完成督办整改。二是针对高层建筑、商业综合体、石油化工等重点场所,制定实施消防安全能力提升实施方案,2022年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三是聚焦电动车、外墙保温材料、彩钢板建筑、家庭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物流仓储等突出风险以及乡村火灾,分阶段集中开展排查整治,2022年全面落实差异化风险管控措施。

)道路运输安全整治。一是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在2020年完成规定建设任务基础上,明确2021年和2022年建设任务,巩固提升县乡公路安全隐患治理效果,加快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等隐患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推进团雾多发路段科学管控,深化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实施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全面清理整治农村“马路市场”。二是依法加强对老旧客车和卧铺客车的重点监管,推动公交车安装驾驶区隔离设施,进一步提大中型客车车身结构强度、座椅安装强度等,增强车辆高速行驶稳定性、抗倾覆性和防爆胎能力;提高载重货车动力性能和制动性能,加强对货车辅助制动装置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治超信息监管系统,严格落实治超“一超四罚”措施,深化“百吨王”专项整治,2022年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突出问题。三是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全面推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管理,重点整治常压液体危险货物不合规罐车、非法夹带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认真实施统一的旅客乘坐客运车辆禁止携带和限制携带物品目录清单。四是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动态监管,督促客运车辆司乘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带,严格旅游客运安全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运输企业实施挂牌督办,持续深化“高危风险企业”“终生禁驾人员”等曝光行动。五是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和信息共享,依法严厉查处客运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动态监控装置应装未装、人为关闭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彻底整治“黑站点”“黑企业”“黑车”。严厉打击上道路行驶拖拉机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等违法违规行为,加速变型拖拉机报废淘汰。

)交通运输安全整治。一是进一步完善安全责任体系,制定并公布安全生产权责清单,明确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分工;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快健全完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动行业全面实施安全生产信用管理。二是强化风险隐患预防控制,深化重大风险防范化解,严格实施重大隐患治理“一单四制”制度,及时组织开展典型事故整改措施实施情况评估。开展邮政寄递安全综合治理,完善寄递渠道安全联合监管机制,加强协作联动和资源共享,健全同级部门间和部门层级间违法线索通报、案件移送和协查机制,推动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提升基础支撑保障能力,推动实现本质安全。

)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进行鉴别鉴定,重点整治汽车修理厂、危险化学品单位等可能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完善危险废物管理机制。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由产生到处置各环节联单制度。建立部门联动、区域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加大打击故意隐瞒、偷放偷排或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力度。督促企业对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和隐患排查治理。

)乡村安全整治。持续开展农村安全隐患治理,构建“建、管、养、运、安”一体化的乡村安全监管网络体系,调整充实镇村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健全农村公共安全体系,扎实推进乡村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乡村生产安全水平,有效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实现乡村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一是开展农业生产安全整治。重点抓好种植、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农林产品加工、农机以及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工程车等专项整治。二是全面提升农村用电安全水平,加快农村安全用电守信和失信惩戒机制,推动农村安全用电信用管理。强化安全用电隐患预防控制,落实村民安全用电措施,及时处置乡村电力安全隐患。三是实施农村学生防溺水工程,加强排查防控,对危险水域设立警示标识,探索建立多方共同预防学生溺水的联席会商机制。针对危险水域建立暑期定期看护巡查制度,深入开展防溺水安全警示教育,提高学生防溺水安全常识和自救知识,重点加强农村留守儿童的关心和关注,建立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台账。

(十)特种设备安全整治。切实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加快建立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特种设备安全体制进一步理顺、机制进一步完善、法制进一步健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和打击无证、非法设计制造和安装的特种设备、充装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以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未取得资格证上岗作业。督促特种设备相关单位开展特种设备使用(含充装)安全自查和隐患治理,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切实贯彻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认真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加强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风险排查,重点排查盛装毒性程度为极度和高度危害介质、易爆介质、液化气体等固定式压力容器、移动式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气瓶。加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监督检查,加强特种设备信息化管理,积极发展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

三、进度安排

2020年7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7月)。根据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和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安排,结合我镇实际,召开镇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会议,部署起草实施计划和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启动全面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村()、镇属各单位、相关部门和有关企业均需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8月至12月)各村()、镇属单位、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分析本辖区和行业领域复工复产过程中发生事故的主客观原因,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重点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及时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驻点督导、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着力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入查找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总结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着力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转化为法规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各村()、镇属各单位和有关部门分年度总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开展情况,并报送镇应急管理办,镇应急管理办汇总梳理后向镇政府报告;2022年12月,镇应急管理办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总结评估,提请镇政府审议后,上报县委、县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和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绝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更不能将其视为无关痛痒的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明确工作专班,协调推动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二)壮大宣传声势。各村()、镇属各单位和有关部门要将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列入宣传工作重点,要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公众微信微博、宣传展版,突出重点、抓住典型、集中宣传。要畅通各类举报投诉渠道,开设曝光平台,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打一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人民战争。

(三)形成工作合力。镇应急管理办公室要牵头管总,加强协调督促,定期调度通报。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要求,认真分析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领域情况,主动担当作为,细化措施,全力推动专项整治收到实效。

(四)强化保障能力。完善支持安全生产工作政策体系,强化财政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经费保障,优化支出结构,向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防控、事故隐患消除工作倾斜。通过实施安责险,推动保险机构落实事故预防技术规范,切实发挥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

(五)强化监管执法。持续深入开展“强执法防事故”行动,坚持“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坚持“双随机”抽查机制,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强化跟踪问效,对发现的重点问题、重大隐患实现“闭环管理”,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坚持执法寓服务之中,督促企业自主发现、自觉报告问题隐患,着重跟踪指导服务,组织专家组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实行远程“会诊”与上门服务相结合,帮助解决安全生产难题。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严格按照涉嫌安全生产刑事案件追诉标准,依法从严从重查处安全生产违法案件。落实企业生产经营责任全过程追溯制度,落实事故结案一年内整改评估公开和责任追究制度

(六)严格考核问责。镇应急管理办公室要加强对各有关单位和部门的监督,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将行动落实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巡查和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细化考核方案,严格工作标准,加强考核检查,及时收集数据,倒逼责任落实,确保取得实效。要建立和落实与纪检监察部门安全生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查办工作机制,结合日常检查移交线索,做好执纪监督,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对因整治工作严重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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