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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东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定向招聘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工作要求

来源:石亭子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03-09 16:20

一、招聘对象范围

连续担任社区党组织书记满6年(时间计算到2020年4月30日)或主任6,或任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主任累计满6年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含离任)。

二、招聘对象条件

(一)必备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5.年龄在45岁以下(1975430后出生)。对连续任职3个届期及以上、表现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年龄放宽到50岁以下(1970430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近五年所负责工作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

2.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3.曾参与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或存在跑官要官行为的。

4.存在侵占集体财产、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组织、煽动非法上访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或处理的。

6.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含触犯刑律被免于刑事处罚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患有较严重疾病无法正常履职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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