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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机动车驾驶人满分学习考试的公告

来源:祁东     发布时间:2017-09-30 16:50

关于机动车驾驶人满分学习考试的公告

各位机动车驾驶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凡祁东县机动车驾驶人一次性或累计记满12分(含)以上的,应当在15日以内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参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学习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学习结束后,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参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记分予以清除。

  到目前为止,下列机动车驾驶人已记满12分(含)以上未参加学习考试,(名单附后),请你尽快到交警大队参加学习和考试,否则,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辆违法行为从严处罚。

  特此公告。

  祁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17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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