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亭子镇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印发《石亭子镇安全生产"春安"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站所、村(社区):
经镇党委、政府同意,根据《祁东县安全生产"春安"行动方案》要求,我镇结合实际现将《石亭子镇安全生产"春安"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确保行动扎实有力开展。
石亭子镇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1年2月10日
石亭子镇安全生产"春安"行动方案
为确保春节前后全处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结合安全生产顽瘴痼疾集中整治百日行动和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按照祁东县统一安排,镇党委、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以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消防安全整治为重点的安全生产"春安"行动。
一、行动内容
(一)交通运输"四个方面"安全整治行动
结合"春运"工作,从"人、车、路、站"四个方面入手,全方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针对人(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驾驶人员)的不安全行为,严查行业监管执法不力、企业安全管理不善、违规驾驶屡禁不止等问题;针对车的不安全状况,严查干扰智能监控、车辆带病营运、车辆非法营运和车辆超限行驶等问题;针对路(桥)的不安全因素,排查治理在役桥梁垮塌、长陡下坡路段安全设施缺损、农村公路临崖临水和景区急弯陡坡等安全风险隐患;针对场站(码头)的不安全管理,进一步严格汽车客运站进出、以及车辆安全例检、出站检查、行包安全检查、封闭式管理等制度落实。
(二)建筑施工安全"五个一"行动
一是开展好一轮安全生产宣传,学习宣传《既有房屋安全管理宣传知识手册》;二是抓好一个专项行动,即当前正在开展的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顽瘴痼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三是组织好一次安全生产检查,春节前要组织一次针对全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等方面的安全生产检查;四是把握好一个重点时段,从2021年2月5日起,所有在建工地原则上应全部停工;五是坚持好一项基本制度,即建筑工地春节后复工检查报告制度,施工企业要报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存档备查后,方可复工。
(三)消防安全"六个一"行动
一是针对"最有风险的区域、最不放心的场所"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彻查,大型商业综合体、农家乐、民宿、公共娱乐、学校、医院、养老院、宗教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必须一家不落。二是针对"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一次联合检查,要对节庆活动和仓储物流、商场市场、民宿客栈等人流物流集中场所开展消防安全联合检查。三是针对"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开展一次安全自查,重点围绕引发火灾的电源、火源、可燃物,开展"风险自知、安全自查、隐患自改"。四是针对"门店铺面"开展一次全面清查,各办公室(行业)、村(社区)排查门店、下店上宅、前店后宅房屋或"多合一"等重点场所。五是针对"特定人群、特殊场所"开展一次上门宣传,要针对孤寡老人、空巢老人、留守儿童、返乡农民工、就地过年的企业员工等特定群体,养老院等特殊场所,认真开展一次消防知识宣传、提醒,逐门逐户开展安全取暖警示性排查。六是针对"基层末端管控责任"开展一次专项督查。要压实各社区、村组属地管理责任,针对小单位、小场所、小企业、村(居)民住宅等高风险区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织密基层火灾防范责任网络。
(四)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七查"行动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一查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情况,督促企业对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开展一次全面的节前安全生产自查行动;二查开停车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亲自审定开停车方案,开展开停车安全条件检查确认;三查应急物资配备和值守情况,对照企业应急救援预案查应急物资是否按要求落实,重大危险源企业是否按要求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每日在线并安全承诺,春节期间企业领导干部是否落实带班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四查非法违法小化工、小作坊,突出闲置、废弃、关停企业的厂房(仓库)以及废弃养殖场、闲置民房、偏僻地点等场所部位,对小化工、小作坊进行全面排查。烟花爆竹经营企业;五查零售经营户,凡存在"上店下宅"、"前店后宅"等不符合安全条件和规划布点要求的一律依法予以关闭,加强对农村集市、城乡结合部烟花爆竹销售点的监管,防止出现集中、连片经营烟花爆竹现象;六查批发企业,凡检查发现不按核定的储量和品种储存烟花爆竹产品,超量超范围储存、超许可范围经营的、将产品销售给无证的零售经营户的、向烟花爆竹零售点供应超规格产品的非法违法行为,一律依法吊销经营许可证;七查非法生产经营行为,镇安委会牵头要组织公安、应急、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可能藏匿生产经营非法烟花爆竹的区域、场所开展拉网式排查,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
二、行动方式
此次安全生产"春安"行动,以块为主、条块结合,以排查隐患为主、排查隐患与打击非法结合。镇安委办统筹督导、各办公室(行业领域)组织实施并具体落实、村(社区)全面参与。
按照祁东县统一安排,行动期间实行"日报告、周统计、半月通报"制度,镇安委办每周汇总一次情况报祁东县安委办。
三、行动措施
1.铁腕重拳,打击非法。对于营转非大客车、农村面包车、商务车非法营运的;未经许可销售烟花爆竹的,未取得施工许可擅自施工的,一律打击取缔。
2.停产停业,处罚违法。道路交通企业存在重大风险隐患、车安全运行条件严重缺失或安全管理混乱、严重超载超员的;建筑施工企业不依指令停工或未经验收擅自复工的;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管理混乱或销售非正规厂家生产烟花爆竹的;消防管理混乱或安全条件严重缺失的;一律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经严格验收后方可复工复产。
3.核实举报,兑现奖惩。强化媒体曝光和社会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职工群众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舆论监督作用。对群众举报的非法违法行为,各村(社区)必须第一时间进行现场核查,经确认属实的,予以奖励。对举报和曝光的非法违法行为,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各村(社区)涉嫌"不作为、乱作为"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举报电话(7860047)。
4.通报约谈,多管齐下。行动期间全面应用情况通报、警示约谈、黄牌警告、一票否决等手段,多措并举推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村(社区)被镇安委办警示约谈的,当年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不得评为良好以上;被黄牌警告的,不得评为合格以上。组织警示约谈时,各村(社区)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接受约谈。
石亭子镇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1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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